良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2108178
企業名稱: 良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良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1-18
(2023-07-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5000元整,本案於112年9月13日函送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061)限期112年10月11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11月1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3-010012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監測紀錄為無效或遺失數據時,無可替代值或數據可供計算,未能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12年7月4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2年7月10日派員復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不須改善 3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09
(2023-04-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局於112年5月11日以環水字第1120053000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2年7月4日止完成改善,並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2-060016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局於112年4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動監測(視)設施系統,監測紀錄為無效或遺失數據時,無可替代值或數據可供計算,未能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操作。
限2023-07-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0
(2018-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6000元整,限改條件:完成排放許可證變更或依原許可證登載事項運作之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9年03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06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7年12月27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之作業廢水,未納入許可登記管線將作業廢水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
限2020-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0
(2018-12-27)
*違規情節重大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8000元整,限改條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並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以下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以下簡稱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除電子式電度表外,均應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維持正常連線傳輸功能。限改日期:109年08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
文號:30-109-030007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本局於107年12月27日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派員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之作業廢水,無設置管線將作業廢水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並經處理至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管制標準,始得自依法設置之放流口排放放流水。
限2020-08-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8,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19-07-10
(2018-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1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05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近期經河川巡守志工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貴公司自承化學槽車司機直接使用附近的水龍頭,清洗隨車用來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造成含有少量硫酸亞鐵的洗滌水留存於廠內的雨水溝內,依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8款:「廢水:指事業於製造、操作、自然資源開發過程中或作業環境所產生含有污染物之水」,查本案清洗抽取硫酸亞鐵溶液的軟管所產生的廢水,係為事業廢水,須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妥善收集至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並經處理至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管制標準,始得自依法設置之放流口排放放流水。現場貴公司廢(污)水未妥善收集,導致流入雨水溝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於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值207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值30.7mg/L(標準值30mg/L)、溶解性鐵值1120mg/L(標準值10mg/L)、pH值1.3(標準值6.0 ~ 9.0),未符合金屬表面處理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
限2019-01-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1,680,000
不須繳納
2019-06-18
(2018-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60017
事由: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產生D-1801、R-1301、D-0902、D-2403、R-2408等廢棄物,惟前述廢棄物貯放位置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平面配置圖標示貯存區不符。
限2019-07-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18
(2018-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60018
事由:貴公司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現場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惟貴公司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限2019-07-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2
(2018-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
文號:30-108-03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1.違反法條漏列及誤繕2.逕流廢水放流口RD02誤繕,更正為RD01
事由: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近期經河川巡守志工陳情,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7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執行環檢警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污)水未妥善收集,導致流入雨水溝排放至廠外地面水體,於RD02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值207 mg/L(標準值100 mg/L)、懸浮固體值30.7 mg/L(標準值30 mg/L)、溶解性鐵值1120 mg/L(標準值10 mg/L)、pH值1.3(標準值6.0 ~ 9.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
不須改善 1,6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5-06
(2016-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3333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文號:34-105-050002
不須改善 33,333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14
(2010-05-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5月05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099-060011
限2010-05-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