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312013
企業名稱: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映誠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4-23
(2018-04-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7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4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4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4日至107年4月9日共計6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3-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4-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日至107年4月2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2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7
(2018-04-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12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4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4月1日至107年4月2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4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4-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6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11
(2018-03-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5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4日至107年3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11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4-02
(2018-03-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4001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7日至107年3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5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30
(2018-0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30020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2月5日派員至本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稽查,貴公司於該地堆置底渣等具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於該地申報焚化底渣最終使用24048.71公噸,經量測其堆置體積換算比例為4223.2立方公尺,達環保署85年6月3日公告第5批第2類,同一公私場所其地平面上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場之總設計或實際堆置體積在3000立方公尺以上者,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規定,惟該堆置場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進行設置及操作。

訴願駁回
限2018-06-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8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9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9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7
(2018-03-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9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10日至107年3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4001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2-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8日至107年3月1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9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8日至107年3月1日共計2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20
(2018-03-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203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3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3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3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3月3日至107年3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3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3-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28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5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0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0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5日至107年2月21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6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7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1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1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8-03-08
(2018-0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12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4日至107年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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