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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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2024-01-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40036 事由:依本局113年01月22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112年1月至11月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 |
否 |
限2024-05-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26 (2020-10-2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110038 事由: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9年7月未申報廢棄物D-2402不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產出及貯存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