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6279411
企業名稱: 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0-07
(2022-07-1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
文號:40-111-100017
事由: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車輛或其他運送工具於清除過程中,事業廢棄物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情事。 (溢漏污水污染路面)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車號:3*-*S)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22
(2019-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08-080150
事由:貴公司所有92年4月出廠(第3期車)的673-**號自用大貨車,於108年5月31日行經本市西港區西港大橋往市區方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7月2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08年7月17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5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限2019-09-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26
(2019-04-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8-040106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2*6-*S.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52支以上)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5
(2018-12-2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8-030007
事由: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 (經查該公司106年度清運松江敦華、帝景水花園之廢棄物,經查產源申報之地址與核准內容不符)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04
(2018-08-0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120004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 (載運未經本廠同意入場之:雨傘1支、超過1M長水管1袋。﹝車號:3*-*S﹞)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23
(2018-06-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110086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 (載運未經本廠同意入場之:小型除濕機1臺,屬不[適]燃廢棄物。﹝車號:3*-*S﹞)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7
(2018-08-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090013
事由: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經查負責人機構地址(原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5段204號20樓之1)於106年9月20日異動予(新址:台北市松山區三民路43巷2號1樓之1)未於規定時間內向本局辦理異動申請)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11
(2018-08-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7-09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違反事實內容(機構地址變更)與所附證據(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不符,退回重查
事由: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經查負責人機構地址(原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204號20樓之1)於106年9月20日異動予(新址:台北市松山區三民路43巷2號1樓之1)未於規定時間內向本局辦理異動申請)
不須改善 6,000
不須繳納
2018-04-12
(2017-11-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07-040001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臺北市政府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北市府(環)廢乙清字第○○○○五號)之清除機構,106年11月2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臺南市永康區王行東路與王行路交叉口(永康工業區入口處)攔檢廢棄物清除機具,攔查由貴公司司○○駕駛許可車輛(車號638-BL,壓縮車),清除生活垃圾,雖有清運事業名單列表(載有清運時間及重量),惟未隨車持有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是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2
(2017-11-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040002
事由:貴公司係領有臺北市政府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北市府(環)廢乙清字第○○○○五號)之清除機構,106年11月2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於臺南市永康區王行東路與王行路交叉口(永康工業區入口處)攔檢廢棄物清除機具,攔查由貴公司司○○駕駛許可車輛(車號638-BL,壓縮車),惟車號638-BL車輛車身僅標示“泰清、清除許可證字號:”等等,無事業具名及連絡電話、許可之字號(字號以膠帶粘貼覆蓋),是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12
(2018-02-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30048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 (車號2**-*S經本廠落地檢查發現應回收物共計73支[12.2kg]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5
(2018-01-2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30006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號3*5-*S,車輛載運應回收保特瓶、鐵鋁罐、玻璃瓶共計15支以上、電線及通訊設備材料一批,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22
(2017-12-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10057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 (車號6**-*L經本廠落地檢查發現應回收物共計118支[14.6kg]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1-15
(2017-11-2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7-010009
事由:未依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相關事項(貴公司清運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富翁餐廳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15
(2017-10-2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6-110067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 (車號435-BL經本廠落地檢查發現應回收物共計117支[6.4kg]屬不可[適]燃廢棄物)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1-01
(2017-10-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文號:21-106-110001
事由:貴公司所有92年4月出廠的673-**號自用大貨車,於106年8月22日行經本市安南區安明路二段與本田路交街處,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府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規定通知106年10月6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府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6年10月23日在案,該車輛於106年10月18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2.7m-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2m-1。
限2017-12-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3-10
(2017-02-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6-030073
事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未符合規定(車輛車號:276-TS載運保特瓶、鐵鋁罐約30支以上)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23
(2016-08-1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5-08025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8-16
(2016-08-0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5-08016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4-26
(2016-03-2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5-04011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08
(2015-11-2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4-12005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30
(2015-06-2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4-07023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03
(2015-01-2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4-03020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5-16
(2014-05-0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3-05006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7
(2014-03-1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04175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22
(2013-04-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
文號:40-102-04004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6-12
(2012-05-19)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1-06000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05
(2012-03-2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4-101-04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6-02
(2009-05-2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098-06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1-15
(2009-01-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8-01007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08
(2008-08-2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文號:44-097-09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泰清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1-02-20
(2020-07-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0-020006
事由:本局109年10月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及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316-BP)109年7、8、9月載運動物性殘渣(D-0199)及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D-1801)等係屬應裝置系統之廢棄物,該清除車輛有聯單而無軌跡且無同步訊號回傳(異常聯單數共計47張,如附件),清運車輛啟動時,未維持系統正常運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八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10-19
(2020-08-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9-100856
事由:利用路旁做為工作場所,未妥善管理作業物品,致污染路面。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0-09-28
(2019-09-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9-090027
事由:本局109年2月10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9月20日清運車輛(6F-837)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聯單編號:E560148210800022〕,D-0799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惟該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20
(2019-12-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4-109-030027
事由:案係民眾陳情,檢附佐證照片顯示,發現文雄醫院附設護理之家108年5月29日、108年6月20日、108年10月24日於本市三民區宣化街87號前設置3個垃圾箱,惟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塑膠包裝材、垃圾、廢藥品瓶等)逸散至馬路污染地面等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109年1月20日依據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函請該院陳述在案,該院109年2月3日陳述(略以):「…2.108年5月29日、108年6月20日、108年10月24日,廢棄物逸散污染地面之情事,是因泰清企業清運車輛車體破損,清運人員操作垃圾箱時逸散路面」等語,貴公司清除該院產出之事業廢棄物,致廢棄物(塑膠包裝材、垃圾、廢藥品瓶等)逸散至馬路污染地面等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
限2020-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12
(2019-07-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09-030020
事由:貴公司108年7月12日、108年8月16日清運車輛(6F-837)載運廢木材混合物(D-0799)〔聯單編號:E560148210800019、E560148210800016〕,D-0799為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惟該車輛未於108年6月30日前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逕行清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9-18
(2019-04-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8-090018
事由: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08年4月2日平台檢查貴公司清除車輛(車號:688-BK)載運廢棄物,發現載運整捆塑膠膜一批,因塑膠膜散開長度過長,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規定,責其全數載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1
(2018-06-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4-107-120019
事由:案係貴公司107年6月21日函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案附公司負責人o○○身分證影本,於106年9月20日變更戶籍地址為「臺北市松山區三民路自強里3鄰43巷2號11樓之1」,惟未於變更(106年9月20日前)後30日內(106年10月20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6
(2017-05-3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4-106-090002
事由:貴公司於106年5月31日因焚化爐歲休將一般廢棄物(生活垃圾、資源回收物品),暫時堆置於本縣斗六市梅林段23、24地號,惟該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條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理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條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7
(2016-09-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4-105-11000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12
(2012-10-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4-101-11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11
(2011-02-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44-100-0400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