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順商行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99525154
管制編號: D04100000495
事業名稱: 進順商行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1-12-02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6-27
(2017-06-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6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6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6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6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6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6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6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6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6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7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7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7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7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7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7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7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7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7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27
(2017-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7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5-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2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2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3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5-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3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2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3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5-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3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2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3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5-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3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2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3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5-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3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3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3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6-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3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6月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6-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3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9
(2017-06-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3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6月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6-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5-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5-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5-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5-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5-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3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6-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7
(2017-06-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1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6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6-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6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6-01
(2017-05-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6000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1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31
(2017-05-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3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3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31
(2017-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3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3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31
(2017-05-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3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3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31
(2017-05-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3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3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31
(2017-05-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3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9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3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31
(2017-05-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3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2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2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1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1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1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1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1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1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9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1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1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1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1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1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9
(2017-05-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1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3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9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8
(2017-05-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10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5-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6000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4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9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5-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5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6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5-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6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6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10
(2017-05-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6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5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5月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5-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10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3-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3-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3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3-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0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4-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4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1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2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20
事由:貴行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2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2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9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2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2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2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2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2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5-01
(2017-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5002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2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5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21
(2017-04-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9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9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21
(2017-04-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9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9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21
(2017-04-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9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9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21
(2017-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9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9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21
(2017-04-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9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1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1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5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9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6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6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3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3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6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3-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6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3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3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6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4
(2017-04-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6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4月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4-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9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0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0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0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1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1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2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4-10
(2017-03-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2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4002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3-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5000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2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2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8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9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9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9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9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9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9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9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9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9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9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23
(2017-03-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3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9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處罰。據本局於106年3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3月1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3-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5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5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6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6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7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7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7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7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7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6
(2017-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7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4000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1-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2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1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2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2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2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2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2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3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4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1-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1-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0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9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3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3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3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4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5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6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7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18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18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20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21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4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3-13
(2017-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2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3004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據本局於106年2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2月22日止按次處罰計1次。
限2017-0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8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4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7止,共累計383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5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8止,共累計384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6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9止,共累計385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7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20止,共累計386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8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21止,共累計387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9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22止,共累計388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20
(2017-0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90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3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23止,共累計389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5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7日止,共累計38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7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0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0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8日止,共累計39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8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9日止,共累計40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9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0日止,共累計41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0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1日止,共累計42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1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2日止,共累計43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2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3日止,共累計44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3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4日止,共累計45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4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5日止,共累計46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5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7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6日止,共累計47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6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8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7日止,共累計48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7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1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19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8日止,共累計49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8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2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2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9日止,共累計50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9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2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07
(2017-0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2002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20日止,共累計51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0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3002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6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9止,共累計375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6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7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0止,共累計376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6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8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1止,共累計377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6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9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2止,共累計378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6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0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3止,共累計379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6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1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6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4止,共累計380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7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2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7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5止,共累計381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7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3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7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6止,共累計382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3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6-12-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0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止,共累計31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31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12-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5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7-0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1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1日止,共累計32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1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5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7-0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2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2日止,共累計33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2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5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7-0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3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3日止,共累計34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3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5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7-0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4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4日止,共累計35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4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5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7-01-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5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5日止,共累計36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5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5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4
(2017-0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156
事由:貴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貴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6年1月6日止,共累計37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貴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6年1月6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7-01-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2000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7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2止,共累計1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7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7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7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7止,共累計17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8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7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8止,共累計18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9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7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9止,共累計19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0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7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1止,共累計2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1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1止,共累計2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2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2止,共累計2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3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3止,共累計23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4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4止,共累計24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5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5止,共累計25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6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6止,共累計26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7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7止,共累計27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8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8止,共累計28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9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9止,共累計29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30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5日。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8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9止,共累計364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6-12-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6-12-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6日。限改日期:105年12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0止,共累計365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6-12-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7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止,共累計366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8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1止,共累計367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9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2止,共累計368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0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3止,共累計369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1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4止,共累計370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2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5止,共累計371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3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6止,共累計372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4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7止,共累計373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9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6
(2017-0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5日。限改日期:106年01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9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6年1月8止,共累計374日),據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限2017-01-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6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6止,共累計35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7止,共累計35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8止,共累計353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9止,共累計354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0止,共累計355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1止,共累計356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2止,共累計357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5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3止,共累計358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6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4止,共累計359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6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5止,共累計360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6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6止,共累計36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6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7止,共累計36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1
(2016-12-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6-01006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4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8止,共累計363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2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本局同意展延在案。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認定105年12月1日亦未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105年12月1日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5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2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3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1-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1月30止,共累計335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止,共累計336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止,共累計337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止,共累計338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4止,共累計339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5止,共累計340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4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6止,共累計34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7止,共累計34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止,共累計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2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5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8止,共累計343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止,共累計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3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5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9止,共累計344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0止,共累計345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1止,共累計346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止,共累計3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4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2止,共累計347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5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3止,共累計348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4止,共累計349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3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 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4年3月23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4年12月31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惟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5止,共累計350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4止,共累計4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5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5止,共累計5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6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4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4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6止,共累計6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7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7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5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7止,共累計7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8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8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6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6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8止,共累計8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9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9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7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7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9止,共累計9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0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8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8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0止,共累計10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1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69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69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1止,共累計11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2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2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70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70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2止,共累計12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3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3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71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71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3止,共累計13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4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72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72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4止,共累計14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5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120173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2-26
(2016-1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20173
事由:進順商行經本局於105年1月18員稽查,發現未經再利用身分檢核通過即進行從事廢木材收售,本局予以裁處新臺幣6,000元並限期於105年4月27日改善完成,後經進順商行申請展延至105年11月30日同意展延。惟本局於105年12月1日至現場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日連罰(自105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2月15止,共累計15日),據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時發現進順商行仍未將上述廢棄物再利用完成,顯未於限期內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自105年12月16日止按日連續處罰計1日。
限2016-1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75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09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0-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0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1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1-23
(2016-1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1012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2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2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2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2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09-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3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4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5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5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5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10-26
(2016-10-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10015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8-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1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2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29
(2016-09-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13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2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9-10
(2016-08-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9003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8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7-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09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10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8-18
(2016-08-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8010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6-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9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6-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9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9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0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26
(2016-07-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11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1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2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3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3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3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7-05
(2016-06-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7003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5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59
不須改善 6,0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3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4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5-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5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6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7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8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69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70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71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15
(2016-06-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72
不須改善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0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0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0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6-02
(2016-05-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6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4-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4-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4-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9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10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1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1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1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1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20
(2016-05-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10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8
不須改善 6,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3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5-09
(2016-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5004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2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3-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4-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4-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3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4-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4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4-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4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4-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4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4-14
(2016-04-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4004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2-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2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3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4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4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4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24
(2016-03-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24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1-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1-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1-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1-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1-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6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7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11
(2016-0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3018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3-04
(2016-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1-105-030008
限2016-04-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0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0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0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0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23
(2016-0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2-04
(2016-0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2001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43
不須改善 6,000
已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8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8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8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199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200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2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2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01-30
(2016-0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執行按日連續處罰第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文號:40-105-01020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5-02-09
(2014-1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第4目
文號:40-104-020020
限2015-03-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5-010143
6,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