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精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0051304
管制編號: L9307384
事業名稱: 全精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和睦路一段九三○巷一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廢棄物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7-10-06
資料日期: 2024-12-1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03-05
(2018-02-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6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6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5
(2018-02-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3006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0日至107年2月12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12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8-02-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8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1日至107年2月1日共計1日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8-02-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099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1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8-02-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100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1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8-02-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101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1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22
(2018-02-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7-020102
事由:經本局於107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7年2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7年2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7年2月3日至107年2月5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7年2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8-02-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3005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8
(2017-09-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6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7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8
(2017-09-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7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7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8
(2017-09-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7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7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8
(2017-09-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37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惟考量貴公司已提送處置計畫書及所需清理期程,限貴公司至106年11月15日前改善完成,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11-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7-0200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9日至106年9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9日至106年9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5
(2017-09-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29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9日至106年9月1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36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8-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8-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8-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9-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3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9-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2日至106年9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9-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2日至106年9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5
(2017-09-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8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9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9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9月2日至106年9月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9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9-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2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09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0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09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6日至106年8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6日至106年8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0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12
(2017-08-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9010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6日至106年8月28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18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31
(2017-08-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9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9日至106年8月21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9009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2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3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1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23
(2017-08-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31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1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12日至106年8月1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39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8
(2017-08-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3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3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8
(2017-08-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3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3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8
(2017-08-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3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3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8-18
(2017-08-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8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8023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8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8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8月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8月5日至106年8月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8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則按日連續處罰。
限2017-08-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8023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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