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精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0051304
管制編號: L9307384
事業名稱: 全精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中市神岡區新庄里和睦路一段九三○巷一一號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處理業
排放申報類型: 空氣污染;廢棄物
空氣污染解除列管日期: 2017-10-06
資料日期: 2024-12-15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7-05-16
(2017-04-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4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2日至106年4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2日至106年4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2日至106年4月24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4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5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5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5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5-16
(2017-04-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501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4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106年4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21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28
(2017-04-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22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5日及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5日至106年4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22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28
(2017-04-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22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5日及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5日至106年4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22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28
(2017-04-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4022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4月15日及106年4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4月15日至106年4月17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
限2017-04-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5014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8
(2016-08-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並儘速於清理前提出處置計畫書,載明相關處置作為並經本局核准後進行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5年1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1-105-110025
限2016-1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4022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10-19
(2016-07-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命貴公司製程停工。限改日期:106年03月01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9

訴願駁回
限2017-03-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20-106-060013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7-18
(2016-01-0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
文號:44-105-070001
限2016-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9-30
(2015-09-0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0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4-090032
限2015-10-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11
(2015-07-0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文號:40-104-080005
限2015-08-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18
(2015-03-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8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4-104-030002
限2015-08-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1
(2011-12-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1-05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11
(2010-05-2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文號:40-099-060002
限2010-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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