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將整合放流水標準 加嚴、新增多項管制

By aprilrain608 / On 2017-06-03

▲環署將修正放流水標準,5日舉行公聽會。(圖/賴品瑀攝影)

2017-05-05

環境資訊協會  記者賴品瑀/台北報導

環署提出「放流水標準」的修正草案,不但將涉及事業與污水下水道系統的管理法規整併起來,更對石化專區、農地污染、觀光旅館等提出加嚴規範,5日舉辦公聽會,遭遇染整、製革、砂石等業者提出反彈,質疑技術可行性、擴增處理設施空間的取得有困難,因此將另外再舉辦一次公聽會,討論這些業者的部分。

水保處:強化與精簡管理  提升水質

水保處推出「放流水標準第二條、第二條之一、第五條」修正草案,「不是不管了,是併入!」處長葉俊宏強調,雖然環署同步刪除「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標準」等6項特定業別之管制標準,但此次修正,是為了強化與精簡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的管理,將這些標準都整合進放流水標準。目的是要提升水體品質、降低農地污染風險,修正氨氮、重金屬、致癌性物質及真色色度等管制項目、限值。 

包括晶元半導體、光電、石化、化工、金屬、發電廠與其他事業,與科學園區、石化園區等下水道系統,與總量管制區6項重金屬限值,都將納入第二條的附表1到附表15。石化專區的部分,也在第二條之一訂出明確的適用範圍。第五條則是整併及新增了多項相關專用名詞的定義。

此修法暫訂要在今年7月1日上路,其中多項加嚴的部分,既有業者將得到3年的緩衝期,也就是2020年的7月1日。

▲此次修正,把涉及事業與污水下水道系統的管理法規整併。(圖/記者翻攝自簡報資料)

染整、製革、砂石加嚴  工業局不滿

例如運作中的金屬事業,包括排水量大於500CMD(立方米/每天)的半導體、光電、化工、印刷電路板業,與大於150CMD的電鍍、金錶、金屬基本工業,將加嚴鎘、鉛、總鉻、六價鉻、銅、鋅、鎳、硒和砷等,共9項重金屬的管制限值,並新增「錫」為管制項目,且依排放水量規模區分管制限值。

在「附表七」中,包括了印染、紙漿遭加嚴真色色度、增訂自由餘氯;製革、廢棄物掩埋場則是訂定氨氮管制項目;觀光旅館更要加嚴BOD、COD、SS與大腸桿菌群,排放在保護區內的更需要增加總氮和總磷。

水保處解釋,高色度廢水排入承受水體常導致水體變色影響民眾觀感,而同時增訂自由餘氯,則是避免業者因添加過多漂白劑,改善了色度卻又導致水體生物受到危害。 

不過,包括工業局與染整、製革、砂石等業者,對該行業納入加嚴感到不公平。水保處解釋,這是參照過去的稽查來選定,依著「80/20」原則,優先處理貢獻了80%的污染量的20%的工廠。葉俊宏一度回應,既然這些業者覺得不公平,也可以研擬納管更多業別。

工業局表示,目前已知技術中,現在只有生物處理較為成熟,但需要更多空間來設置這些設備,但對於中小企業而言,恐怕有困難,因此建議環署待有更好的處理技術時,再來加嚴管制。

製革業者表示,環署要一下提出氨氮限值保護區內10mg/L、新設20mg/L、既設2020年150mg/L、2023年60mg/L,會讓他們的成本暴增5倍,而且工業局也沒有提出協助他們如何取得土地擴件處理設施,他們只能「要不減產、要不資遣員工」。

「我們沒有不要受管理,但我們要清楚自己受不受到管制。」金表工會表示,他們往往有產業一條龍的特性,環署抓出了要管螺絲、螺帽業,但又怎能確認整個工廠排出的污水量中,有多少來自該製程?如何從總量的排水規模來納管業者?

因此,葉俊宏承諾再另外開一次公聽會,討論這些幾個業別的業者的問題。

▲承接工業廢水的二仁溪,同時供應1200公頃農漁業用水。攝影:陳慶鍾。圖片來源:公共電視。

放流水入農地  加嚴重金屬管制

農地部分,則是在附表15以「總量管制區」加嚴銅等6項重金屬現值來管制,涉及的就是已獲公告的桃園、台中、彰化三縣市農地,也是環團相當關注的部分。

水保處表示,雖然放流水經處理後雖已符合管制標準,但排入之承受水體若屬基流量較小之灌排渠道或其他水路,因重金屬具累積性,恐導致灌溉作物和農地受到重金屬污染,因此加嚴重金屬部分。

葉俊宏解釋說,目前管制工業污水對農地的排放有兩途,一是從許可、一是從排放標準,而目前屬一級總量管制的,已經要求「不新設」、「不得檢出」,且排放是比照灌溉水標準,並有6項重金屬管制,其實已相當嚴格。

「總量管制區是正在實質減量的!」葉俊宏強調。不過環團認為,要讓已經受污的農地盡快復原,就應該採取更嚴格的標準。葉俊宏則回應,相關規定去年才上路,需要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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