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空污遊行後 六輕13張生煤許可證順利獲展延

By aprilrain608 / On 2017-06-21

▲12日雲林縣長李進勇針對許可證核發進行說明。(圖片/雲林縣府)

2017-06-13

環境資訊中心  記者陳文姿報導

台塑六輕13張生煤操作及許可證分別於6、7月到期。為阻止雲林縣府核發許可,10日環團在雲林斗六發起反空污遊行,不過,11日縣府依舊核發下13張生煤操作及許可證。環團12日怒指雲林縣長李進勇背信,做不到禁燒生煤的競選承諾。李進勇回應雲林縣通過的禁燒生煤條例已被環保署宣告無效,無法以行政命令限制禁燒,「拜託大家有一點法律常識」。

自從去年9月底彰化環保局拒發許可證,台化彰化廠因而停工,生煤許可證核發問題更加敏感。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台塑六輕審查文件合格,縣府是依循先前原則核發許可。13張生煤許可證分屬麥寮汽電四張、塑化一廠三張、塑化二廠六張。除麥寮汽電M04製程外,其餘均維持上次核減後之生煤量,並展延至2019年6月。M04將採季節管制,於空污嚴重季節減量。

12張許可續發 M04試驗空品不良季節管制成效

台塑六輕多張生煤及石油焦許可證陸續到期,4月17日雲林縣政府才核發八張許可證(一張塑化三廠生煤使用許可證、5張生煤汽電共生操作許可證,塑化一廠二張石油焦的許可證),6月12日又一口氣核發13張。

13張生煤超作與使用許可證分別是麥寮汽電四張、塑化一廠三張、塑化二廠六張,共計十張操作許可證及三張使用許可證。

其中,雲林縣特別要求麥寮汽電M04製程採季節管控,除排放須依雲林縣電力加嚴標準外,在空氣品質不良期間(10月至翌年3月)管末污染排放減量須達21.5%。對於這種新的管制措施,雲林縣設下一年觀察期,展延期限僅至2018年8月。其餘12張則維持上次核減後之生煤量,並展延至2019年6月。

環保局長林長造表示,這次採污染源源頭減量及管末限定雙軌管控。源頭減量除降低生煤使用量,也要求含硫份必須低於0.95%。在管末限定,則規定十張操作許可在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排放量都必須達到最嚴的雲林縣電力設施加嚴標準,並加強PM2.5重金屬檢測。

禁燒生煤條例被環保署指無效 環團:中央地方合力打假球

對於生煤展延許可爭議,雲林縣府於5月底辦理公聽會,除環團外,六輕500員工到場,擔心禁燒生煤將導致六輕關廠,並影響員工生計。6月10日環團在斗六發起反空污遊行和音樂會,訴求停發六輕燃煤許可,並要六輕提出停燒生煤改燒天然氣的具體期程。6月12日,雲林縣仍如期核發13張許可。環團大為不滿,指李進勇違背當初競選時禁燒生煤的承諾。

李進勇喊冤,他指雲林縣提出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2015年已被環保署函告無效,因此無法以行政命令達成禁燒,希望環保人士也要尊重法治的運作。

▲環團斗六反空污遊行,訴求停發六輕生煤許可。(圖/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不過李進勇的說法環團並不買單。「氣!反空污行動聯盟」質疑,環保署2015年對雲林縣禁燒生煤部分條文不予備查,但雲林縣府仍可提出行政救濟,也就是向行政院提出訴願或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為什麼雲林縣府無動作?

環團批縣府至今還以「環保署不予備案」為由不執法,這是雲林縣府跟環保署在唱雙簧、打假球。環團揚言將請監察院立案調查李進勇和環保署署長李應元。

2015年

   6月10日《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公告
   9月7日 環保署函告雲縣禁用生煤條例無效。
2017年
   4月17日 雲林縣府核發8張六輕生煤與石油焦許可證
   5月24日 雲林縣府辦理「生煤展延許可證公聽會」
   6月10日 環團於斗六發起反空污遊行和音樂會
   6月12日 雲林縣府核發13張張六輕生煤許可證

參考資料

 

原始新聞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