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肥台中廠排黃煙 環局重罰百萬

By kimutaku608 / On 2017-12-01

(圖為台肥台中廠在國慶連假十月九日偷排黃色的硝酸濃煙,被環保局依空污法重罰一百萬。(環保局提供))

自由時報 2017-10-14

9日設備故障 含氮氧化物煙霧噴發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環保局十二日接獲媒體指有民眾投訴,位在梧棲的台肥台中廠在國慶連假時,偷排黃色的硝酸濃煙,造成嚴重空污,稽查發現該廠在十月九日因硝酸製程設備故障,排放含有氮氧化物的大量黃色煙霧到大氣中,雖然梧棲空品測站PM2.5及氮氧化物等監測值未異常,但考量業者違規樣態,環保局昨天決定依空污法重罰一百萬元。​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指出,氮氧化物(NOx)是燃燒亞硝酸造成的強酸氣體,吸入後會刺激呼吸道導致咳嗽、呼吸困難症狀,嚴重者會造成呼吸衰竭致死。

投訴人林先生指當天看到煙囪不斷冒出黃色煙霧,聞到後感覺呼吸困難、喉嚨有灼熱感,擔心飄到市區危害會更嚴重,懷疑台肥趁連假期間,工業區周邊上班人員較稀少時偷排放廢氣,他錄下影片投訴媒體,並致電台肥台中廠,黃煙也在投訴後約十分鐘停止。

業者坦承疏失 環局稽查依法開罰

環保局指出,十二日前往稽查發現,根據廠方紀錄顯示,十月九日凌晨四點左右,台肥公司因硝酸製程設備的高壓電控制系統電力跳脫,導致系統故障,雖經搶修,但反應槽內仍殘存大量氮氧化物(NOx)氣體,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無法負荷,上午十點約有十分鐘瞬間噴發,出現大量含氮氧化物的黃色煙霧排放於大氣中,業者也坦承疏失。

環保局表示,台肥公司未能維護空污防制設備正常運轉,造成空氣污染,發生故障也未通報,而氮氧化物(NOx)為刺激性氣體,其短時間大量排放,已經造成附近民眾不適,恐危害身體健康,視為重大違規,依空污法可開罰十萬至一百萬元,採最高罰鍰額度,重罰一百萬元,也將業者列為稽核重點,加強稽查。

環保局長白智榮強調,鑒於現行空污法罰鍰上限僅一百萬元,希望中央立法機關能儘速修法,提高裁罰額度,以發揮更大的嚇阻作用,保障人民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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