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不滿空污新法 爭取由環保署會商

By kimutaku608 / On 2017-12-21

台灣醒報  譚有勝 2017/12/21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針對空污法新制環保署「會同」經濟部,主導權將由經濟部掌控,環團21日紛紛批評,政府修法是為了經濟發展而不是人民健康,並提出3大訴求,包括將環保署「會同」經濟部改為「會商」、提高空污超標排放罰鍰下限、公開企業環境資訊等,才能解決空污問題。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也允諾,將在臨時會提出爭取環保署「會商」經濟部,以免延宕空污總量管制的計劃。

總量管制恐再延

針對此次空污法修法,「行政院版竟然配合經濟發展,並未落實空污法保護環境及健康的立法精神。」美濃愛鄉協進會理事李永龍指出,1999年,環團便要求政府在高屏地區實施總量管制,但是因為環保署需要「會同」經濟部,使這個計劃延宕了16年才落實,「若不是需要『會同』經濟部,高屏居民早就可以呼吸乾淨的空氣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曾虹文表示,目前對於工廠排放污染的管制並不足以遏止企業污染行為,他更舉例,台氯去年賺了7.82億,但是超標排放污染物卻只被罰了100萬元,並不合理。雖然政府提高了裁罰金額的上限到2千萬元,但沒有調整下限,不足以威嚇業者減少空污排放量。

爭取「會商」機制

她也指出,現有空污法資訊不夠公開,包括空污環境有哪些污染源、排放哪些污染物,民眾完全無從得知。她建議,政府應該落實環境知情權,除了公開空污監測資訊外,更應該公開企業環境資訊,讓全民監督空污問題。

對此,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也說,空污問題應屬環境問題,環保署應有權限決定空污總量管制排放,而不需事事「會同」經濟部,由經濟部決策。她也允諾,將在臨時會提出爭取環保署「會商」經濟部,意即環保署在空污總量管制上由環保署決策,知會經濟部相關管制事宜,通知各個事業單位遵守,才不會延宕空污總量管制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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