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法》三讀通過,未來企業污染資料將會公開

By kimutaku608 / On 2018-06-25

在空污法修法過程中,綠盟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協會等環保團體,共同提出空污法修法草案的版本。其中綠盟針對環境資料開放制度不完善、政府環境治理機制不足,提出第35條、第62條之1及第96條的修正意見,要求公開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質以及重大違規企業的名單,並提高違規排放的裁處金額,取消污染大戶的租稅優惠。

1、落實環境知情,公開企業污染排放資料

民眾對居住環境存在什麼風險、工廠排放什麼有害污染物、可能發生的立即性危害事故或長久慢性累積的健康風險,都有知的權利,但目前這些環境資訊都沒有被揭露。我們沒有辦法查到工廠排放什麼污染物質、排放量多少,身體出現疾病也無法確定跟工廠排放有關係,這樣的問題反應在六輕公害訴訟中,就是六輕的律師不斷聲稱原告提不出六輕排放什麼污染證據,但自己也不說明排放什麼污染物質的荒謬情境。

為了讓企業負起環境社會責任,落實環境知情權,綠盟提出第35條要求企業主動公開排放的污染物質、排放量、排放方式及排放情況等,特別是有害空氣污染物的管制項目。在立院折衝的結果是公開「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說明書」,但目前企業申報的這三項資料裡面,都沒有揭露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因此,綠盟在《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公聽會上進一步要求,企業申請核發操作許可證時,務必要揭露所有列管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且在空污法的授權下,這些排放資訊要全面公開。獲得環保署正面回應,未來將會公開有害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情況。

2、公開違規情節重大企業名單,取消優惠待遇

目前政府公開兩萬多家工廠,共約七萬筆裁處紀錄供民眾查詢,但要想知道哪些是違規情節重大的污染企業,也只能一一搜尋兩萬多家工廠名稱,再從違規記錄中判斷是否屬於重大違規。政府沒有公開違規情節重大的名單,讓違規大戶隱身在七萬多筆的裁處記錄中,不僅附近民眾不知情,也無法掌握哪些是嚴重污染環境的違規大戶,以進行後續的監督。

為了全盤掌握哪些是重大污染企業、污染樣態如何,以便進一步監督與要求改善,綠盟提出第96條應公開違規情節重大的事業名單,並要求違規情節重大者不得享有租稅減免等優惠措施。在多數立委的支持下,這條法案已修正通過,未來我們可以全面關注重大污染企業的環境表現,給予壓力與監督,找出改善污染行為的方法。

3、強化管制機制,提高裁罰金額

民眾對於檢舉工廠排放廢氣有很深的無力感,檢舉結果不是查無違規,就是企業罰不怕,依舊排放污染,民眾對政府環境治理能力失去信任,也不知道還能拿污染企業怎麼辦。從法規面來看,會發現現行法律對工廠排放污染的裁處機制很「寬容」,一來是排放超標到需要開罰的門檻很高,以監測排放黑煙的不透光率來說,一天累積40次的超標都不用開罰。二來是即使被開罰,罰鍰從10萬開始起算,對企業來說也是不痛不癢,寧可繳罰單也沒有改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誘因。

綠盟認為違反排放標準對環境及人體產生較為嚴重的影響,但違反排放標準到需要開罰的門檻卻較為寬鬆,因此綠盟新增第62條之1的修正意見,主張違反排放標準被裁處的案件,必須提高裁處金額。遺憾的是這條修正意見並未被採納,未來我們將推動降低排放標準裁罰的門檻,要求行政機關裁處時考量環境成本與健康風險,並落實限期改善甚至勒令停工的管制手段,以維護行政處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