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審查和發產業園區環差變更案。洪敏隆攝
高雄市和發產業園區提出調整產業類別的環差變更,降低污染較少的機械業比例,提高污染較高的塑膠產業比例,環評委員批評是「走老路」。高雄市政府為此提出廠商都要依核配的污染量才能進廠設置,且污染總量管制項目含括空品、廢棄物、廢污水及溫室氣體,成為首個將所有污染都採總量管制及核配基準的產業園區,專案小組因此建議通過。
和發也是全台第一個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核准設置的政府產業園區,位於高雄大寮區,總面積共136.13公頃,北鄰萬大工業區,南近大發工業區,在2013通過環保署的環評審查,2014年7月獲經濟部核准設置,投資金額約220億元。
原本和發園區鎖定6大產業,包括電子及光學製品、金屬製品、電子零組件、機械設備、電子設備、運輸工具等製造業,預計可引進近百家廠商進駐,但高雄市政府提出變更降低機械設備製造修配業比例,由 40%降為16%,增加的產業多為傳統產業,且有高污染高耗能的塑膠製品製造業。
環委張學文質疑,高雄原有的大寮、大發等都園區,都屬於高污染性工業,和發當初用地是佔河川地生態,但提出低污染的機械設備等產業,現在引進高污染的塑膠工業,總量管制雖然是一樣,但「走老路」污染問題一樣,應說明變更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高市府回應,高雄以傳統工業為主,高雄排前五大產業是石化、基本金屬、塑膠 、食品及金屬加工,當初規劃機械是因產業類別需求較高,後來產業需求減少,高市府也希望傳統產業轉型,輔導在和發作高質化、低污染的轉型。
為了化解環委對於引進高污染產業的疑慮,和發在這次環差變更也提出將實施污染總量管制,承諾項目比原本的空污一項,還增加廢棄物、廢污水及溫室氣體,是國內所有園區,首個在環評承諾明定要求進駐廠商都要依照核配量才能設置。
高市府規劃是廠商必須依提出污染排放權申請資經向園區服務中心同意,才能向環保局申請污染防制設置許可,若廠商要求污染排放量要比核備的基準高時,必須採行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或減量措施才會核發排放量,如果超過規定,必須繳納環保回饋金。
開發單位強調,分配出的核配基準,是依照設置廠區購買面積給予基本量,園區將會先保留一點的污染量,即使有超過核配基準,再依照其污染防制調撥出去,絕對不會超過污染總量。
不過,環委質疑以廠房土地面積作為核可量,是否可行,因為污染主要來自燃料跟用電,跟土地無關,可能有廠商需要土地不大,但可能是高耗能,這等於判定有些廠商不能進駐,且質疑收了基金如何用,是否合理?並質疑新增溫室氣體也總量管制的可行性。
對此,專案小組環委雖建議環評大會通過,但附帶決議要求開發單位需敘明進駐廠商污染排放(含溫室氣體)總量管制方式,及園區內部自主管理內容。(洪敏隆/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