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10日表示,位於埤頭鄉的宏昇能源公司疑涉排放含戴奧辛、硫氧化物等有害人體廢氣,全案偵結起訴,追徵不法犯罪所得。圖為搜索資料照。(檢警提供)
中央社 2017/02/10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10日電)彰化檢方查出,位於埤頭鄉的宏昇能源公司疑涉排放含戴奧辛、硫氧化物等有害人體廢氣,全案偵結起訴,追徵不法犯罪所得。
位於埤頭鄉埤頭工業區的宏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查出將含氯的廢家具、夾板、三合板當燃料燃燒後,排出含戴奧辛、硫氧化物等對人體有害物質,污染空氣及周邊土壤,去年8月26日遭彰化地檢署、警政署保七總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彰化縣環保局搜索。
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表示,經檢察官密集偵辦,全案偵結,宏昇公司黃姓業者、5名技師,及另一家旺耕公司林姓業者,涉犯刑法第190條之1放逸毒害物質污染空氣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追徵業者犯罪所得總計新台幣1670多萬元。
彰化地檢署表示,宏昇公司位於埤頭鄉,排放有毒廢氣影響埤頭國中,另一家旺耕公司位於埔心鄉,廢氣影響明聖國小,兩家公司都以鍋爐設備供應熱能為業,也都向主管機關申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
彰化地檢署表示,業者應選用含氯量0.005%以下的木料為燃燒原料,燃燒時開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定時更換活性碳,以發揮過濾污染物質效能。
彰化地檢署指出,但業者為節省燃料及防制污染成本,竟用不符規定的木屑當燃料,也未依規定使用防制設備,任意排放含高濃度戴奧辛廢氣,使附近居民、學校師生身處空氣、土壤污染環境,致生公共危險。
彰化地檢署也發現黃姓業者除經營宏昇公司,也在桃園市蘆竹區經營昱昇能源科技公司、台中市西屯區經營和昇能源科技公司,檢察官進一步追查,發現昱昇公司也違法排放廢氣,和昇公司則是造假活性碳更換紀錄,涉業務登載不實罪嫌。
檢方指出,業者應用乾淨木料或木屑當燃料,但卻使用回收木料,回收木料可能沾附黏著劑、油漆等物質,燃燒過程恐產生戴奧辛;燃燒過程開啟空污防制設備,活性碳可吸附廢氣毒物質,活性碳價格每公斤約60元,以業者用量,推測1天需用100多公斤,而燃燒木料價差更大,每公噸自1000多元到50元都有。10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