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投書】保護環境 司法不能再失守(陳鋕銘)

By kimutaku608 / On 2017-03-07

2017/03/07 蘋果日報

在足球場上,當對手攻破前鋒、後衛的防守,最後惟有幹練、靈活的守門員,才能阻擋對方達陣。司法是法治的最後一道防線,各種環境規劃與管制,最後仍得靠司法作為後盾,才能約束經濟活動的強大驅力。
司改國是會議第三組預計討論環境司法的困境,但有人說這不是司改的重要問題,不必討論。然而,現實上是司法在環境保護上常常失守。
舉例來說,台灣7萬家以上的違章工廠,分布在西部北中南等處,像螞蟻雄兵繞過地政、經濟、農業到環境行政管制,最後躲過警察而造成大量廢水濫排,各處農地重金屬污染嚴重。可是全國水污刑案每年都只有兩位數,何故?又對照空污與疾病地圖,符合近40年來中南部呼吸系統、心血管乃至肝腎等空污疾患增加的趨勢;但全國空污刑案每年絕多數未超過30件,大部分集中於彰、中等中小型違章工廠箘集的區域。其他地區就沒有違法排放嗎?大企業沒有嗎?
筆者常納悶曾服務的雲林及高雄二地,何以重型工業空污嚴重,空污刑案卻少見?日前環保團體透明足跡計劃發表調查成果,雲林六輕在1年內有2.5萬筆超標紀錄,但自行註記為無效值,竟沒有任何一筆超標違法事件有被開罰。台塑關係企業南亞、華亞、台化纖公司,在100年初陸續因偽造廢氣排放數據被追訴。99年間雲林地方更有六輕內部員工流出偷排廢氣的電腦證據。不免讓人推想,是不是並非沒污染,而是沒查出來?

水空污廢棄物難懲

水污與空污或許不易稽查,但較易蒐證的廢棄物濫倒,也有追訴困境。廢棄物刑案數量多,平均定罪率卻不到85%,低於一般刑案96%甚多。是檢察官濫訴?法院輕縱?還是法令模糊的漏洞?刑案落空了,剝奪環境不法所得的行政處罰也不順利。到去年為止,環保局上億元以上罰鍰的和平電廠違反《環評法》、台塑石化副產石灰案違反《廢清法》、日月光違反《水污法》、昶笙福違反《廢清法》、悠活違反《環評法》,都進入訴訟糾纏。其中六輕石灰及日月光都曾抗罰成功,另外遭罰8083萬元的台塑仁武廠,在103年遭法院撤銷。如果污染暴利經常要不回來,那即使被殺頭都會有人繼續作。 
以上隨選幾個例子,就佐證了民眾對於污染看得到、查不著、罰不了、回復無效的印象,並不是錯覺。究竟是什麼原因,讓最後一關的司法仍然守不住?有沒有解決方法?正是希望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能集合法律與非法律專業者,共同把脈找出對策。 
有人說司改是要除屎,環境污染物就是經濟生產活動的排泄物,如果司法都守不住,那台灣環境就真的會像括約肌失禁而屎尿滿地!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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