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嘴潭淨水場新建統包工程B109LG9002-1

企業統一編號: 52242444
企業名稱: 鳥嘴潭淨水場新建統包工程B109LG9002-1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0-03-25
(2018-08-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區管理處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一淨水場已於107年11月6日完成定期申報水質水量資料,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33
事由:遲於107年11月6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3-27
(2018-08-01)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貴管理處所屬花壇營運所大村第二淨水場已於107年11月6日完成定期申報水質水量資料,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30034
事由:遲於107年11月6日始申報每年7月底前應申報之當年1月至6月水質水量資料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湳雅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1-04-14
(2010-12-22)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0-04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區管理處新竹給水廠第一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8-06-11
(2008-04-01)
新竹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7-06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林內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7-18
(2014-05-2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7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拷潭給水廠拷潭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1-12-01
(2011-10-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120002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1
(2021-06-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100042
事由:貴處110年6月11日(本局收文日)來函申請拷潭淨水廠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處拷潭淨水廠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蘇○○110年5月18日離職,惟貴處拷潭淨水廠未於15日內(110年6月3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翁公園給水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3-08-30
(2023-03-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2-080033
事由:貴廠112年3月31日線上申請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變更,案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發現貴廠廢棄物專業技術人○○112年3月10日離職,惟貴廠未於15日內(112年3月25日前)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路竹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1-11-01
(2021-05-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110001
事由:案係貴廠110年5月24日(本局收文日為110年5月26日)函申請所轄路竹淨水場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變更,原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林○○109年9月7日離職,變更為蔡○○,林○○109年9月7日從「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退保並於同日加保至「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惟貴廠所轄路竹淨水場未依規定於15日內(109年9月22日前)指定代理人報本局備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四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砂婆礑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1-22
(2013-12-18)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10007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區管理處(壽豐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1-22
(2013-12-18)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10006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區管理處利嘉淨水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3-04-19
(2013-01-29)
臺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4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公司第七區管理處成功淨水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8-03-19
(2018-01-09)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30001
事由:本署於107年1月9日派員督察,發現該場將污泥濃縮池中污泥置於曬乾床旁場外空地曬乾、廢水處理設施單元及管線皆未清楚及正確標示其名稱與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放流水進入水體處及其周圍環境可見其污泥沉積未予清除,上述未依登記事項運作及未採行水污染防治相關措施等情事,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第63條規定;另發現其未正確申報無機性污泥之產出及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5-29
(2008-05-06)
澎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097-05000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1-04-14
(2011-03-0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00-040008
限2011-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2
(2019-02-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1942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08年2月28日於本市鳳山區馬祖港橋旁設置之自來水管線下方河面發現有油漆污染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有自來水管線重新油漆上色過程施作不當造成油漆滴落河面致污染環境,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8-14
(2019-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8-080863
事由:油漆流落水溝,造成污染。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1
(2019-03-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8-03194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新開立裁處
事由: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108年2月28日於本市鳳山區馬祖港橋旁設置之自來水管線下方河面發現有油漆污染情事,經查係貴公司所有自來水管線重新油漆上色過程施作不當造成油漆滴落河面致污染環境,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2,400
不須繳納
2022-11-30
(2022-10-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110938
事由:貴公司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輪胎夾帶泥砂,污染路面。
不須改善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23
(2015-06-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4-072380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陳述該土地佔用人係蔡金標所使用,積水容器為該君所使用,容器積水孳生孑孓確有其事。經本局函送蔡金標確認無誤,至今已逾10日陳述期。綜上第H201490號舉發案因舉發對象錯誤,已請撤銷,並請原告發單位詳加查證後,另為適法之舉發。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2-02
(2015-10-3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4-120066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14
(2009-12-08)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9-01026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6
(2017-04-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6-060840
事由:本局於106年4月28日12時20分派員前往本市大肚區大明五街113號對面稽查,稽查當時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正於台紙1號地下水井前進行抽水馬達裝設作業時,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將泥砂排入溝渠內致污染水溝,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1-10
(2012-1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2月2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6條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3-010013
限2014-02-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9-03-13
(2008-05-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8-030210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8-12-22
(2008-08-05)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7-12017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02
(2010-10-29)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9-12000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7
(2010-11-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050698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5-17
(2010-11-16)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05071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2-26
(2011-09-01)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0-12046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1-09-23
(2021-06-09)
宜蘭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0-090035
事由:貴處所有車輛(車號:6761-ZU),於110年6月9日13時12分,行經宜蘭縣冬山鄉義成路一段與永和路口,自車輛後車斗掉落一般廢棄物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區管理處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3-04-25
(2022-09-26)
新北市 主旨:命自文到之日起禁止作為飲用水水源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
文號:31-112-040002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處所轄萬里金山營運所中幅淨水場採驗自來水水源水質,檢驗結果:大腸桿菌群密度為230,000 CFU/100mL(限值:20,000 CFU/100mL),未符合具備消毒單元者之大腸桿菌群密度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續經本局每15日至25日檢驗1次,並持續檢驗5次,大腸桿菌群密度之檢驗結果分別為:4,200、16,000、5,900、2,300及2,600 CFU/100mL,大腸桿菌群密度6次檢驗結果之算術平均值為43,500 CFU/100mL(限值:20,000 CFU/100mL),屬未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者,不得為飲用水之水源。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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