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環保局長林長造(前)宣布同意六輕8張許可證展延申請。(圖/記者林國賢攝)
2017-04-17
自由時報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
雲林縣政府今天上午同意台塑六輕5張生煤、石油焦使用、排放許可證展延申請,許可證展延年限1至2年,同時再核減生煤使用量14.3%、石油焦使用量80.2%。
雲縣環保局長林長造強調,環保局依法審查許可展延申請,在禁燒石油焦、生煤自治條例被中央駁回後,縣府透過行政手段,訂定全國最嚴格污染排放標準、減核使用量、縮短許可證展延年限等,盼透過嚴格密集管控,捍衛民眾健康權,逐步達成企業使用乾淨能源目標。
5張到期、3張環署撤銷 雲縣府共發放8張
台塑六輕塑化三廠、麥寮電廠共有5張生煤、石油焦使用、操作許可證於16日到期,縣府今同意連同其中被環保署撤銷裁定3張許可證展延申請,總共發放8張展延許可證。
林長造表示,塑化三廠生煤使用許可證展延期限至明年5月16日,但生煤使用量核減37萬9125.52噸;製程M13生煤操作許可證,核減12萬6301噸,展延至明年11月23日;另M10、M11、M12製程核減25萬2824.52噸,展延至108年4月16日;M14製程管末排放減量27.75%,展延至明年5月16日。
另塑化一廠2張石油焦許可證展延至今年11月16日,並核減60萬9340噸。
林長造指出,本次許可證審查除持續減核生煤及石油焦使用量,同時導入季節限定減量方式進行減量,強制要求台塑須透過全廠能源調度,如歲修、降載配合空氣品質減少污染排放,利用滾動式檢討,落實空氣品質。
▲雲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利用空品監測數據,強調許可證審查將要求企業配合空氣品質進行歲修、降載等方式維護空氣品質。(圖/記者林國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