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核終的朋友這麼「用心」檢視我們努力工作的成果,事實上,我們也很希望能把推動「違法事由」公開的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經驗,不管是好的或是壞的,和也在倡議資料開放的朋友做一些交流與回饋,更希望其他人能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甚至指正。但現在臉書的書寫習慣通常只要求簡化,我們正苦惱於要怎麼把這個過程談出來,所以也謝謝你們的質疑給予我們嘮嘮叨叨說明這些過程細節的機會。
綠盟2015年還在摸索透明足跡計畫要如何展開的時候,就發現工業污染議題讓人很難關心起的原因就在缺乏更進一步的環境資料。比方說,如果想要知道隔壁的工廠在生產什麼、排放什麼,我們沒有辦法知道,即便檢舉後被開罰,也沒辦法違規行為到底是排放了什麼東西、超標多少而被開罰,開罰後工廠後續做什麼整治改善,附近區域還會不會一再承受同樣的污染,如果工廠發生緊急情況,會有什麼危險物質、要如何避難等等,我們一切都無從得知。
環保署的資訊公開網站當時只公開了違法行為是違反哪個法條、被罰多少錢,但這些資訊都是基於管制單位內部管理的邏輯,對一般想了解污染行為的關心者沒有太大的意義。因此,推動環境資料的公開是透明足跡計畫(當時綠盟內還沒有正式將計劃定名為「透明足跡」)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開始,尤其如果可以拿到違規的裁處事由,一般民眾就可以繼續追問,這個污染事實後來怎麼了?管制單位有沒有後續追蹤?企業有沒有確實改善自己的設備與作業流程?除了罰金,大家應該要要求污染者負起什麼責任?這些問題才是環境污染治理的核心,所以,花再多力氣都要把新的關鍵的資料公開出來,否則我們只是在舊資料與舊問題中打轉。
2015年6月,綠盟跟Opendata主要推動者,幾次討論台灣開放資料發展的情況,以及要如何掌握要求資料開放的方式,從哪些資料開始、如何開始。同月,我們拜訪了當時的環保署監資處副處長張順欽(現在是處長),提出我們對環境資料開放的需求以及期待,尤其談到希望公開企業廢水與廢氣排放的自動連續監測資料,以及更重要的裁處事由,當時的張副處長向我們表達,監資處的立場是業管單位同意開放什麼,他們就公開什麼,所以以上資料資所以還無法公開,是因為業管單位還不同意。監資處的同仁私下也向我們表示,這幾個資料確實很重要,但要業管單位現在沒有開放的動力與動機,真要說服他們開放出來,可能需要透過多元的管道,包括正式機制、國會的關心與與外界的輿論。
所以,在同年中,綠盟也在行政院「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提報資料需求,包括企業被裁處的違法事由,以及排放廢氣及廢水的即時監測資料,當時三個提報的資料都收到制式的回覆:「您好,感謝您關心環保事務,中央及地方環境主管部門對污染源裁處資訊開放資料,已請業務單位納入本署開放資料規劃,謝謝您的寶貴建議,詳細開放時程待確認後,屆時將更新回覆,謝謝您。」我們無法得知確切開放的內容以及時程。
同年10月,綠盟出席經濟部工業局主辦的「環境開放資料需求」座談會,直接與經濟部工業局以及環保署對話,再次提報上述三項環境資料的需求。針對公開裁處資訊中的違法事由一事,環保署以「商業機密」或「個資」為由表示不予公開。綠盟嚴正表達基於環境知情權的立場,公開被裁處的違法事由有其必要性,民眾有權利知道企業是因為排放了什麼污染物質、超標多少而被罰,這些攸關環境與健康等重大公益的資料,應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予以公開。若有個資疑慮的資料,應將個資隱蔽後公開違法事由,不應該以「商業機密」為由將商業利益凌駕於國人對環境的知情權,甚至是健康權、生存權之上。這場座談會結束時,工業局的長官表示違法事由應該可以公開,只是需考量作業上開放期程的問題,請國發會研議。這場座談會結束後,工業局的態度讓我們認為撐出了一點裁處事由開放的空間以及可能性,但環保署並未同意要開放。
也在這段時間中,我們也詢問一些地方政府是否能優先開放自己所開罰的裁罰事實,但有些地方公務員推說公開裁處事由會有違法疑慮。
因此,12月時,綠盟委託田秋堇委員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邀請當時的魏國彥署長及相關處室出席,共同釐清民間對環境資料開放的需求以及官方開放的困難在哪裡。督察總隊表示,絕大部分的違法開罰是由地方環保局告發,因此裁罰事由需由各地方政府公開,尚需跟各地方政府溝通開放的可能性;此外,無法評估開放期程,因為對於開罰的書寫格式全國並未統一,有些地方會將違規人的身分證字號填上,直接公開會有個資問題,必須一筆一筆隱蔽個資,由於開罰數量非常龐大以及環保局人手不足,沒有人力隱蔽個資,恐怕難以公開。
因此,當下綠盟還是想要把握魏前署長在場的機會,試圖說服督查總隊代表,建議既然督察總隊開罰的數量有限,資料整理相對容易,可由環保署率先公開督察總隊裁處的違法事由,作為引領地方政府公開的表率,也讓地方政府知道公開不會有違法疑慮。至於開放期程困難的問題,應可分兩階段處理,第一階段,要求統一未來開罰的書寫及登錄格式,以便隱蔽個資,若不儘快統一格式,「難以隱蔽個資」會成為永遠無法開放的藉口。統一格式後,沒有個資的裁罰資料即可優先開放;第二階段再處理過去開罰記錄中需隱蔽個資的部份,依序開放整理好的歷史記錄。督察總隊表示會將意見帶回去討論。(針對要求排放廢氣及廢水的自動連續監測資料,空保處、水保處給了一個遙遠的開放時程,但我們非常不滿意,所以也不斷爭取提前與擴大開放連線,要求魏前署長回去確認業管單位拖延開放的原因是否屬實,但這過程可以另外再寫三篇,在這先就打住。)
隔年3月,綠盟出席行政院國發會主辦的「環境開放資料需求」座談會,這場座談是各事業主管機關回應是否開放,以及如何開放2015年10月工業局主辦的「環境開放資料需求」座談會中,各團體所提報的需求及內容。環保署表示開放裁處事由會造成業務單位執行業務的困難,並以五大理由回應違法事由不予公開: 1、公開違法事由不利偵查蒐證。 2、工廠改善後仍留存污染違法記錄對工廠不公平。 3、不肖環境顧問業者取得裁處資訊會對企業主敲詐。 4、民間團體以污染歷史紀錄認定廠商沒有做好環保工作對企業不公平。 5、根據違反法令即可得知違法事由,因此不需另行公開。 環保署發言之荒謬,再此不一一回應,試問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我們如何得知環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對於環保署做出不予開放的回應綠盟當然不同意,因此4月前往台中拜訪中區督察總隊,希望能與事業主管單位的長官溝通對話,互相了解彼此的需求與難處,讓推動公開裁處資訊中的違法事由能往前推進。在這次的討論中,督察總隊同意開放近兩年由督察總隊裁罰的違法事由,當場提供一份PDF檔案,內容為2014-2015年由環保署裁罰處分的191筆違法事由,以及台北市環保局2015年7-12月開罰的違法事由。督察總隊表達全國每月新增兩萬多筆裁處記錄,由於裁處記錄登錄系統的紊亂,以至於增加隱蔽個資的困難,加上環保署沒有強制力可以要求各縣市環保局公開違法事由,因此難以開放違法事由,也難以規劃未來公開期程。雖然取得督察總對開罰的裁處事由,但191筆記錄相較於每月新增兩萬筆的資料真的太少了,無法滿足一般民眾想了解隔壁工廠為什麼被開罰的需求。
因此,同年8月再請林淑芬委員協助再次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主要是希望環保署能儘快召集各地方環保局研擬公開裁處違法事由的辦法與期程。同時,我們也希望督察總隊裁罰的違法事由,亦即「環境督察總隊對污染源裁處資訊」能以open data格式公開,而不只是pdf的格式,不符合開放資料的精神,難以加值應用。另外,台北市2015年雖有簡單的文件公開,但從資料可看出,台北市產業樣態特殊,大多是噪音、油煙、揚塵等原因開罰,跟其它縣市民眾希望了解工業污染事實不太一樣。不過,這兩份資料的公開,至少可以讓地方政府無法再拿「公開會違法」作為拒絕的理由,而我們再拿到資料後,也陸續告知幾個地方政府,已有中央開罰的資料公開了,你們不要再用「公開會違法」推拖,請儘早規劃公開的作業程序。
8月的行政立法協調會結束後,8月底林淑芬委員辦公室與綠盟持續督促環保署召集各地方環保局協商公開裁處事由的辦法,9月環保署邀集各地方環保局研商開放裁處違規事實的可行性,同意2016年12月後所裁處的違規事實應予公開。
從今年開始,確實有更多的資料被陸陸續續開放出來,但請不要以為形式上的開放就沒問題了,因為我們希望的是資料被更大幅的實質運用,而不是形式主義的KPI,所以必須對於開放資料的品質提出更嚴格的要求。比方說,一開始我們看到開放的裁處事由欄位僅有行為人名稱,無法對應到違法的廠區,例如台塑石化有麥寮一廠、二廠、三廠,裁處記錄僅有台塑石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並無法得知是哪一個廠的違規記錄,因為一個企業可能在許多不同的地方有工廠,所以對於想要了解周遭工廠污染事實的民眾來說,只有企業名稱還是不夠清楚的資訊,因此,我們要求開放的資料應有管制編號(是以受管制的個別工廠作為單位,而不是整個企業)。有了管制編號的資料,才能跟既有的裁處記錄結合在一起,才能彙整在透明足跡的網站上。
事實上,目前的開放狀態並不是任務結束,我們會持續要求開放的資料品質,除了加入管制編號之外,目前我們看到很多裁處事由欄位的填寫仍是便宜行事,並未真的做到公開開罰的理由,例如「貴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M01製程,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所以,接下來我們仍將持續要求稽查人員必須確實填寫企業違法事由,落實裁處事由的公開。但這一定也是一個大工程。
如果現在回顧這個過程,我們應該是可以不客氣地說,對於違法事由資料的公開,綠盟確實在這兩年半的過程中扮演了滿關鍵的角色,從一開始行政單位私下說這組資料,「要求公開的理由都很有道理,但牽涉層面太廣,所以不可能公開啦」。也不諱言的說,這過程我們真的聽過太多各級業管單位拒絕開放的奇怪理由,也只能一關一關打,一關一關破,慢慢說服他們這麼重要的資料如果開放出來,一般的民眾也可加入對於污染源的監督,可以減少管制單位獨自面對違規企業的壓力,如果有不肖廠商想要找民帶來施壓與關說,也可藉以「資料已循制度公開、社會都在監督」來回絕。
目前在環保署列管污染源的網站上,仍只看得到違反法令,看不到裁處事由,在綠盟有限的人力資源下,我們確實滿認真的推動幾個關鍵項目環境資料開放,取得開放資料後,要再進一步要求資料品質,清理資料、寫程式匯入系統都需要人力、經費與時間,「透明足跡」已盡可能快速地將取得的資料清理並系統性的公開出來,而不只是拿來自己爆料用,這麼做也是希望能對所有有資訊需求的人都能產生幫助。
謝謝核終的朋友用「這樣不分青紅皂白的方式」監督我們,環保組織本該受社會的監督,但如果,我們只是說如果,你們願意在當時也撥一點點現在監督我們的力氣,去監督你們現在最愛的魏前署長,也許這些重要資料的會更快地被開放出來噢。但我也只是說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