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1-01 (2007-09-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1-16 (2007-11-02)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01004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尚未繳款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1-21 (2008-0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29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1-21 (2008-01-0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1003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3-19 (2008-03-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3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1-31 (2007-12-21)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097-0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尚未繳款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2-15 (2008-01-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6-04 (2009-04-15)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5月27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文號:30-098-060001 |
否 |
限2009-05-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8-06 (2008-01-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8-08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本案因裁處金額有誤應以撤銷重開立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8-15 (2011-04-13)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2月15日。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0-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違反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限2011-12-1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6-02-26 (2015-12-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21710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18 (2016-10-01)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30001 事由:廠區地下結構挖填土方量(開挖量54萬餘立方公尺、回填量51萬餘立方公尺)及輸電線鐵塔基礎土方開挖量(4萬0,997立方公尺),分別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第4-26頁所載「…開挖土方量46萬m3…,廠區維持挖填平衡…」及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2-2頁、第4-2頁所載「總計全線鐵塔約51座」「輸電線每座鐵塔基礎開挖約產生440m3土方」(經核算輸電線鐵塔基礎土方開挖總量計2萬2,440立方公尺)皆不符。 |
否 |
限2017-12-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7 (2016-10-01) |
督察總隊 |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30001 |
否 |
300,000 |
|
2018-09-20 (2018-08-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7-092215 事由:(花器水桶)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2 (2019-09-19)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094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公司主體鍵入錯誤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前於108年9月19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21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00 不須繳納 |
2020-03-23 (2020-02-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3001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8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圍籬高度及種類均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3.行車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行車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污染路面,記缺失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3-24 (2008-01-1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3001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4-09 (2008-03-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4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4-09 (2008-03-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40006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05 (2008-05-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6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05 (2008-05-2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6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12 (2008-05-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6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60001 |
否 |
限2008-06-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7-15 (2008-06-18)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8月18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70002 |
否 | 限2008-08-18前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05 (2008-06-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8000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05 (2008-06-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8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9-01 (2008-07-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9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9-15 (2008-08-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9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1-05 (2008-12-05)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1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10001 |
否 |
限2009-0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1-09 (2008-10-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12 (2009-01-09)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2月0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098-020001 |
否 |
限2009-02-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3-12 (2009-02-10)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8-03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5-19 (2009-04-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0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50003 |
否 |
限2009-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9-28 (2009-08-1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11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098-090019 |
否 |
限2009-1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10-26 (2009-10-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8-10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1-26 (2008-01-1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2月1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10006 |
否 |
限2008-0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3-12 (2010-01-2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3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9年6月11日環署訴字第0990023341號函訴願決定文,倘系爭工程契約工期包含設計、施工、驗收等階段,如設計階段尚未發生空氣污染之情事,空污費額之核算即應扣除設計階段之工期。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3-12 (2010-02-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3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9年6月11日環署訴字第0990023341號函訴願決定文,倘系爭工程契約工期包含設計、施工、驗收等階段,如設計階段尚未發生空氣污染之情事,空污費額之核算即應扣除設計階段之工期。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4-20 (2010-04-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4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9年6月11日環署訴字第0990023341號函訴願決定文,倘系爭工程契約工期包含設計、施工、驗收等階段,如設計階段尚未發生空氣污染之情事,空污費額之核算即應扣除設計階段之工期。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5-18 (2010-03-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30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099-050023 |
否 |
限2010-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5-20 (2010-02-0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4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099-050025 |
否 |
限2010-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7-30 (2010-06-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7月23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099-070013 |
否 |
限2010-07-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30 (2011-06-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19 |
否 |
限2011-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30 (2011-06-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20 |
否 |
限2011-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6-30 (2011-06-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0-060021 |
否 |
限2011-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8-18 (2011-04-13)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5日。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0-080003 |
否 |
限2011-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14 (2011-08-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 文號:20-100-090026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14 (2011-08-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090009 |
否 |
限2011-09-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12-12 (2011-11-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0-12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4-17 (2010-11-0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文號:40-101-04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08 (2012-05-2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1-08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8-27 (2012-04-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80016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環保署函示確認為特殊案例,於檢測上可能會造成干擾,及依據訴願審議委員會決定意旨撤銷原處分。 |
不須改善 |
200,000 不須繳納 |
2012-12-07 (2012-05-2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101-120001 |
是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2-18 (2012-11-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1-120003 |
否 |
限2012-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02 (2012-09-2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1-1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1-08 (2011-10-26) |
環保署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第3項 文號:32-102-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2-23 (2013-01-1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 文號:30-102-020001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認定事實未憑證據之瑕疵 |
不須改善 |
200,000 不須繳納 |
2013-04-15 (2012-12-27)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4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4-17 (2013-01-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2-04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市府訴願委員會決議辦理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不須繳納 |
2013-08-12 (2013-07-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8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02-080007 |
否 |
限2013-08-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09-26 (2013-04-2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違規部分限期於102年10月11日前完成改善,改善內容為清除現地回填煤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09001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1-20 (2013-11-16)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1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1-20 (2013-11-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1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取字號重發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3-11-20 (2013-11-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1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取字號重發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3-11-25 (2013-11-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1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依據103-102號訴願結果予以撤銷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1-25 (2013-11-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10012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1-25 (2013-11-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1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2-04 (2013-11-19)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2-09 (2013-11-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2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2-09 (2013-11-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2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2-12 (2013-11-2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請儘速完成清理,並檢送清理完成資料報請本局核備。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2001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訴願駁回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13-12-17 (2013-11-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2-12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理由不備,因已逾三年裁處權,不予處分 |
否 |
限2014-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2-23 (2013-11-25) |
彰化縣 |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2-12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 |
否 |
6,000 |
|
2014-01-02 (2013-11-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10003 |
否 |
限2014-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2-10 (2014-01-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20003 |
否 |
限2014-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2-10 (2014-01-0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20005 |
否 |
限2014-04-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11 (2014-03-17)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3-040003 |
否 |
限2014-04-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4-15 (2011-11-14)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3-04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05 (2014-04-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50004 |
否 |
限2014-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06 (2014-04-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7月18日。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50006 |
否 |
限2014-07-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5-19 (2013-05-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3-05146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01 (2013-12-12)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60001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訴願有理由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7-08 (2014-04-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3-070004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16 (2013-12-0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鍵置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8-04 (2013-12-0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1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13 (2013-05-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3-100010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16 (2014-08-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文號:23-103-100013 |
否 |
限2014-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1-05 (2014-09-09)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3-110013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15 (2014-11-27)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3-120194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2-29 (2014-11-1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120022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2-03 (2014-08-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計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3年9月9日完成改善,並由現場人員簽名在案,本局人員又於103年10月7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020008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0-02 (2013-12-12)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090002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訴願為有理由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5-11-06 (2015-08-3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請於104年12月10日前補正水污染防治貯留許可文件,屆時未完成補正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4-110005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04-28 (2013-01-01)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838148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4-120001 事由:辦理「台中發電廠第九、十號機發電計畫」開發案,漏未執行102年至103年海域生態動物性浮游生物監測(3公尺及10公尺水深)及102年至104年5月鳥類遷移路徑監測等項目,與本案環境影響說明書(86年4月定稿本)第7-8頁環境監測計畫及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監測變更內容對照表(103年9月定稿本)第2-3頁表2-1變更內容對照表(續一)所載之「海域生態」和「鳥類」等監測內容不符。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告應已依規定執行「鳥類遷移路徑」之義務,惟原處分認原告未為執行,其認定事實錯誤而有違誤 |
限2016-11-1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838,148 不須繳納 |
2016-11-25 (2016-06-0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5-110011 |
否 |
限2016-1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01 (2016-06-14)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5-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
否 |
限2016-12-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19 (2016-05-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5-120001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28 (2016-07-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31-105-12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4-27 (2016-10-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限期於106年7月31日前規定依規定改善目前所執行之零點及全幅偏移測試程序。限改日期:106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6-040022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難以認定台中電廠有故意故失之責 |
限2017-07-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5-26 (2017-02-13) |
督察總隊 |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50001 |
否 |
300,000 |
|
2017-06-13 (2017-02-13)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50001 事由:貴公司105年申報本案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氮氧化物總量已達5,009公噸,超過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與本案「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7頁表2-1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變更內容對照表中空氣污染物排放量之氮氧化物項目所載內容「變更後4,854公噸/年」「…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62頁4.2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之環評承諾…」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20 (2017-04-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項 文號:41-106-071251 事由:逕自排放廢積水致污染水溝,影響環境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7-24 (2017-04-2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4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70027 事由:本局於貴公司所屬放流口D04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48.5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4-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3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8-01 (2017-03-15)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070002 事由:本署於106年3月15日派員執行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監督,發現貴公司105年度第4季申報累計外運土石方外運數量46萬2,154立方公尺,已超出「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第1-17頁所載承諾值「…,總計本計畫輸電線工程變更後產生約42萬立方公尺餘土…」,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限2017-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12-20 (2017-11-20) |
督察總隊 |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120002 事由:貴公司106年空氣污染物之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累計至11月19日已達4,972公噸,與本案之「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二章開發行為變更內容之表2-1所載內容略以:變更後空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本計畫承諾透過環境管理機制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四章4.2節之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略以:…全廠NOx年排放總量仍以原核定上限4,854公噸為承諾不符。 |
否 |
1,500,000 |
|
2018-01-19 (2017-11-20)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6-120002 事由:貴公司106年空氣污染物之氮氧化物(NOx)排放總量累計至11月19日已達4,972公噸,與本案之「大潭燃氣火力發電計畫提高年度用氣量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101年8月定稿)」第二章開發行為變更內容之表2-1所載內容略以:變更後空氣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4,854公噸/年…本計畫承諾透過環境管理機制維持原環評承諾總量4,854公噸/年為上限;及第四章4.2節之環境管理計畫所載內容略以:…全廠NOx年排放總量仍以原核定上限4,854公噸為承諾不符。 |
是 訴願人撤回 |
不須改善 |
1,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01 (2017-12-1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3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本案經簽請事業廢棄物管理科就專業見解協助釐清是否為事業廢棄物;認稽查當時現場狀況,如符合環保署98年10月2日環署廢字第0980052351號函之定義即非屬廢棄物範疇。該公司針對漂流木後續處置方式,參照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妥善清理,其作法尚屬合宜。綜上本案因尚難認定該廢棄物非屬天然災害所產生,擬不另為處分 事由:貴公司將壩體內攔污所產生之枯木及木材貯放於岸邊,貯存地點未依規定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貯存設施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3-29 (2018-02-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期於107年5月15日前檢具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運作及與本局連線傳輸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7年06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30014 事由:該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以下簡稱: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係屬應設置水量、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及連線傳輸設施(簡稱自動監測(視)設施)之指定對象,惟本局自107年2月19日下午8時40分起迄今未有接收台中發電廠自動監測(視)設施連線之相關數據資料,且經本局於107年2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現場EPA CWMS傳輸模組程式未開啟、檢視數據傳輸格式未有產生資料辨識碼且於重大點源放流水自動連續監測資訊公開查詢系統未有即時數據等情形,顯未確實維持自動監測(視)設施正常功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5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06-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11 (2017-05-0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15 事由: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地址:本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經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未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35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17 (2017-05-10)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25 事由: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其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10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應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辦理,貴公司未依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42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4-30 (2017-05-24)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7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40034 事由: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新北市環水許字第04050-06號),前經本局核准功能性變更試車至106年4月30日止,本局於106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時,新設2號機運轉中,且混合排煙脫硫海水製程運作中,並自新設之放流口D04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惟查已超過同意變更期限,仍未完成變更登記程序,未依原許可證(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否 | 不須改善 |
507,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05 (2018-05-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7-060009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5月10日至貴公司「五甲E/S第二期擴建工程(土建統包)」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即逕行施工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5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05 (2018-04-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3-107-060002 事由:貴公司主辦「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三號抽水機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4FH1038-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3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二)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三)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四)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採用非密閉車斗之車輛機具,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物料,且未使用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緊密覆蓋,記缺失10點。 |
否 |
限2018-06-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14 (2018-03-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60003 事由:貴公司林口發電廠E617貯料倉進行整修作業未採密閉收集,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否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不須改善 |
1,000,000 不須繳納 |
2018-07-02 (2018-05-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70001 事由:貴公司主辦「粗坑壩蓄水範圍清淤工作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F107F5B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1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清洗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二)工地出入口:工區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車輛進出未清洗,記缺失10點。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8-09-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2 (2018-06-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14 事由:檢驗結果下達:鎘0.037 mg/L(限值:0.03mg/L)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5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2 (2018-06-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5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15 事由:檢驗結果下達:鎘0.058 mg/L(限值0.03mg/L( 不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告發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5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26 (2017-08-0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100021 事由:貴公司所屬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區域開發,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30 (2018-08-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6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於107年11月12日前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硝酸鹽氮等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停業之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否則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按次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請注意時效)限改日期:107年11月1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43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協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之中興工程顧問社於107年8月29日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84.0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8-1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1 (2018-08-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13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05 事由:稽查時,現場操作中,廢水處理設施運作中,查現場T02-14砂濾塔接至T02-7調勻池C與T02-8調勻池B為同一管線,且另設有清潔用管接至上述管線,並分別設有閥門;查該廠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T02-14分別有管線接至T02-7、T02-8,並非同一管線。 3.另查T02-15處理水檢知槽與T02-16處理水槽亦設有清潔用管,兩管皆連接至T02-15→T02-07/T02-08管線,未登載於許可(文件)。 4.再查許可(文件)T05、T06設施、吸附塔outlet與海水分配池混合後進入曝氣池(含37根曝氣管)曝氣;查現場吸收塔outlet先至曝氣池(含30根曝氣管)曝氣,再與分配池自另一渠道(by pass)之未接觸冷卻水(海水)混合後,再至曝氣池(含7根曝氣管)曝氣。 5.上開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之情事,依法告發。 6.查T02設備之調勻池等設施及T06曝氣池與原廢水相關管線知用水、廢(污)水收集、前處理、處理、迴流、排放、貯存等管線及處理單元,應清楚及正確標示,現場新舊標示交錯,限該廠於7日內改善完成,屆期未完成,將依法告發。 7.此外,107年8月7日進入曝氣池之海水量3,100,203 CMD,查許可登載量為0-3,072,000 CMD,已逾許可登載量,亦依法告發。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51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12 (2018-03-2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文號:20-107-11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原開立32條處分台電公司,後審酌後應以揚名公司違反31條處分 事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E617貯料倉進行整修作業時未採密閉收集,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亦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致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另該廠因防制設施應運作而未運作,致污染事實發生,屬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所列違反本法第23條第1項之污染程度為「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應運作而未運作者」。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1-22 (2018-11-0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010038 事由:案經本局於107年11月9日9時20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台中發電廠(以下簡稱:貴廠)稽查釐清11月8日上午貴廠所屬貯煤場產生黑色煙塵原因,經查11月8日10時左右因取煤機取煤作業時無適當有效防制措施,致引起環保煤細微粒飛揚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8-1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2 (2019-01-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64000元整,限期於108年3月5日完成改善且檢具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須含硝酸鹽氮項目)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或停工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3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20019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3-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30-108-040008 |
26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2 (2019-01-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61000元整,限期於108年5月1日前完成改善並檢具逕流廢水放流口晴天未有廢水排出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依法 按次處罰;如改善涉及許可證登記事項變更者,應向本局申請許可變更。限改日期:108年05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20020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查核結果,發現以下違規事項: (一)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二)逕流廢水放流口(RD04)於晴天時有廢(污)水排出,與許可內容登載作業環境內產生之廢(污)水與雨水收集方式為分流收集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該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另該放流口排放水質經本局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93.0mg/L(限值:30mg/L),亦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5-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6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04 (2019-02-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6月2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2月02日。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030001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內設有麗水場區貯煤場,且領有本局核發之堆置場作業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2月20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麗水場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時,查獲現場未完成封閉式建築物,且仍有數萬公噸生煤露天堆置,未符合M01操作許可證登載內容略以:「應於107年12月31日前將生煤堆置場改為封閉式建築物」,顯未依其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 |
是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判決廢棄 |
限2020-12-02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9-04-07 (2019-03-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12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4月08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40008 事由:1.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68.9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08年1月30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011179號函附限期改善通知書,限期108年3月5日前完成改善,先予敘明;惟經本局於108年3月6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及會同貴公司代表人員於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91.6mg/L(限值:50mg/L),仍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已於108年4月2日以中廠字第1082491231號函檢具陳述意見及改善完成報告報請查驗,本局已於108年4月3日派員前往現場複查,俟水質樣品檢驗結果再行辦理後續事宜。 |
否 |
限2019-04-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1 (2019-01-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因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後續生煤含硫份檢測結果已符合標準,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20-108-040008 事由: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至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地址: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執行生煤含硫份、灰份及熱值稽查檢測作業,檢測結果該廠生煤含硫份為0.59%,不符合本市自治條例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核定生煤含硫份應小於0.5%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暨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 |
是 實體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13 (2019-03-21)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經本局審視認定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爰命貴公司限期於108年4月30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40015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4號),前於108年3月21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硝酸鹽氮檢測值:105mg/L(限值:50mg/L)及化學需氧量154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是 實體駁回 |
限2019-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22 (2018-07-24) |
督察總隊 |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50002 事由:本案開發計畫新1號機業於107年2月13日取得電業執照,而既有5號機亦同時運轉中,再查開發單位網站之資訊揭露資料顯示,新1號機與既有5號機均有運轉之淨發電量數據,明顯與本開發案「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所載「本計畫營運期間仍維持原環說書『新舊機組運轉時程不重疊』」內容不符。 |
否 |
300,000 |
|
2019-05-30 (2019-04-10)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50040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於108年4月10日經本局於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7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改善部分:本局後續於4月25日稽查採驗放流口(D04)放流水,懸浮固體符合放流水標準,爰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2,34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6-06 (2018-07-2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50002 事由:本案開發計畫新1號機業於107年2月13日取得電業執照,而既有5號機亦同時運轉中,再查開發單位網站之資訊揭露資料顯示,新1號機與既有5號機均有運轉之淨發電量數據,明顯與本開發案「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所載「本計畫營運期間仍維持原環說書『新舊機組運轉時程不重疊』」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9 (2013-01-01) |
中區督察大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7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尚未繳款 |
2019-10-22 (2019-09-19)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經本局審視認定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爰命貴公司限期於108年11月15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至本局。
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097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行為時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前於108年9月19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3)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21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否 |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6 (2019-10-24)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經本局審視認定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爰命貴公司限期於108年11月15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至本局。
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114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6號),前於108年10月24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2)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34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6 (2019-10-24)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經本局審視認定貴公司廢(污)水處理設施功能不足,爰命貴公司限期於108年11月15日前提送改善計畫書至本局。
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00115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6號),前於108年10月24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硼檢測值141mg/L(限值: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14 (2019-10-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08-11000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34點: (一)工地周界:工區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程,雖提替代方案無洗掃記錄,記缺失4點。 (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積塵厚及揚塵),記缺失10點。(四)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2-03 (2019-11-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2月13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文號:20-108-12001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1月29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M01~M8、M13及M14製程自108年1月26日起至108年11月28日止,總生煤使用量為1,110萬2,718公噸,已逾1,104萬公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
是 訴願不受理 |
限2019-12-1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000,000 不須繳納 |
2019-12-14 (2019-12-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12月23日中午12點前完成改善,屆期如仍有生煤持續使用之情形,將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2月2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08-12003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08、M13、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2月14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108年12月3日裁處書、函辦理限期改善屆滿複查作業,查獲台中發電廠M02、M03、M06、M07、M13、M14製程運轉中,仍有生煤持續使用,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
是 |
限2019-12-23前改善 不須改善 |
6,000,000 不須繳納 |
2019-12-25 (2019-12-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00元整,本案另因1年內經2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空污法規定,屬同法第96條第1項第3款所指情節重大,故自109年1月1日起廢止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鍋爐發電程序 M02及 M03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83-08號、中市府生煤使用許可煤字第004-8號及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84-07號、中市府生煤使用許可煤字第005-7號)。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20-108-12004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環保署撤銷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領有本局核發之M01~M08、M13、M14鍋爐發電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生煤使用許可證。本局於108年12月23日下午2時30分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108年12月14日裁處書、函辦理限期改善屆滿複查作業,查獲台中發電廠M02、M03、M06、M07、M08、M13、M14製程運轉中,仍有生煤持續使用,顯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4項、第28條第2項及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生煤、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10條及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第3條第4項後段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9,000,000 不須繳納 |
2020-02-27 (2018-07-23)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44 事由:貴公司所屬林口發電廠,經於放流口( D04)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3.5mg/L(限值:30 mg/L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80,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09 (2020-03-12)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6000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8點: (一)工地標示牌:未設置工地標示牌,記缺失4點。 (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四)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台空間,而設置加壓沖洗設備時,未妥善處理洗車廢水,記缺失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25 (2020-06-2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元整,且命其M02製程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6003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M02製程(2#機組)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9年6月24日下午9時30分派員至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M02製程現場已使用柴油點火預熱,且爐室溫度已升溫約至26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2,000,000 不須繳納 |
2020-06-29 (2020-06-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並請確依本局109年6月25日停工命令(裁處書字號:20-109-060033)維持停工狀態。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6004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本局於109年6月25日及2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其M02製程(2#機組)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且未遵行本局109年6月25日中市環空字第1090071492號函之停工處分,查現場已投入生煤至鍋爐中,並開始進行併聯發電,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第2項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20,000,000 不須繳納 |
2020-07-09 (2020-05-05)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7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7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取樣檢驗不符合放流水標準。(大腸桿菌群310,000 CFU/100mL;限值:300,000 CFU/100mL)(放流口編號:D01)(新店溪:丙類水體) |
否 |
限2020-07-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21 (2020-07-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並請確實遵行本局109年6月25日停工命令(裁處書字號:20-109-060033)。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2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3日及9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其M02製程(2#機組)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現場仍投入生煤至鍋爐中,並進行併聯發電,且未遵行本局109年6月25日中市環空字第1090071492號函停工命令,再次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2項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20,000,000 不須繳納 |
2020-08-26 (2020-07-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違規限期改善部分:限期貴公司於109年9月25日前提出本案台中發電廠有效抑制堆取煤作業逸散粒狀物於空氣中之改善措施;屆期將派員前往復查,倘仍未完成改善者,依法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3款 文號:20-109-080044 事由:本局109年7月26日17時31分於貴廠南門外道路上發現廠區內煤炭堆置區飄散灰黑色煙塵致空污情形,隨即會同貴廠人員進廠稽查釐清,發現堆取煤機SR3進行E類煤區環保煤取煤輸送作業時,因未有效之防制措施致產生明顯灰黑色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3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0-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31 (2020-07-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9年10月2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9年10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55 事由:本局於109年7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082-08號及中市府燃料使用燃證字第001-0號),查核時該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防制設備A102靜電集塵器之灰斗氣鎖閥處發現飛灰粒狀污染物洩漏、逸散,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0-10-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08 (2020-08-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1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10 事由:該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7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5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該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查獲離子交換樹脂(T03-59)之洩水管線排放至雨水溝內,再收集至貯水坑由2組抽水泵抽至廢水暫存槽(T03-60),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記之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9-14前改善 待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6 (2020-08-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10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7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執行廢水處理設備查核採樣,查獲下列查核檢驗未符合水污染防治許可內容登載進出處理單元之水質資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1.中間儲存池(T02-1)氨氮檢測值:395mg/L(許可登載上限值:150.01mg/L) 2.儲存氧化池(T03-1)硼檢測值:704mg/L(許可登載上限值:600mg/L) 3.調勻池(T03-18)氨氮檢測值:216mg/L(許可登載上限值:150mg/L) 4.儲存氧化池(T04-1)硼檢測值:855mg/L(許可登載上限值:600mg/L) |
否 |
限2020-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4-06 (2021-04-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0元整,一、命貴公司台中發電廠M03製程立即停工。
二、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文號:20-110-04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一、查貴公司台中發電廠(下稱該廠)鍋爐發電程序,本局分別於108年12月3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43156號函、108年12月14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48321號函以及108年12月25日以中市環空字第1080151698號函裁罰並限期改善,並自109年1月1日起廢止該廠M02、M03製程操作許可證在案,M03製程(3號機組)現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先予敘明。 二、本局於110年4月5日清明連假期間,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重點如下: (一)M03製程(3號機組)現場已啟用,經由中控室介面發現3號機組已使用柴油點火,進行鍋爐燃燒,且爐室溫度已達282及289℃。 (二)另查連續自動監測系統(CEMS)現場數值:SOX:0ppm、NOX:8.51ppm、OP:16.59%、temp:51.04℃。 三、承上,M03製程未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自點火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3,000,000 不須繳納 |
2021-04-07 (2021-04-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00元整,一、命貴公司台中發電廠M03製程維持停工狀態。
二、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4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環保署撤銷 事由:一、本局前於110年4月5日清明連假期間,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查獲M03製程未領有本局核發操作許可證,逕自點火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下稱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本局以110年4月6日中市環空字第1100033600號函,處貴公司300萬罰鍰並命M03製程立即停工,且已於同日下午5時前送達,先予敘明。 二、本局於110年4月6日晚間7時,派員至該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發現M03製程(3號機組)現場已啟用,經由中控室數值,3號機組以生煤作為燃料且已併聯發電,發電量57.26萬瓦、投煤量28.18公噸/小時、爐室溫度431及440℃,且一部飼煤機作動中。 三、承上,顯示M03製程運轉操作中,未遵行本局停工命令,持續投煤併聯發電,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20,000,000 不須繳納 |
2021-07-15 (2021-06-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0-070007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10日8時36分派員前往貴公司位於臺中市龍井區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貯煤場之煤炭輸送帶輸送煤炭過程中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物及燃燒煤炭產生之異味散布於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6條規定。 |
是 | 不須改善 |
5,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7 (2021-06-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0-080025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麗水廠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查核時查獲有數項缺失未符合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及第6條第3款規定,缺失如下:(一)車輛通行路徑有揚塵與路面色差,記缺失4點。(二)場區運輸車輛離場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且場外道路出口處具明顯路面色差,另未見可運作洗車平台及設備,記缺失10點。綜上,本次合計14點缺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8-27 (2021-06-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80026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18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麗水廠區貯煤場)執行稽查作業,查M01製程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106-09號),查核時該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自碼頭煤輪卸貨後,改採貨運車輛運輸至場內煤場D、E及F區儲放與許可流程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9-07 (2021-03-0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090008 事由:本局於110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查貴公司領有鍋爐發電程序(M14)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0213-08號),現場A022靜電集塵器與A023濕式排煙脫硫中間廢氣流向管道,於煙氣加熱設備、管道(線)、閘門未能緊閉,造成廢氣洩漏,且管線腐蝕破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08 (2021-06-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110006 事由:貴公司主辦「板橋~景星161kV第三回線管路工程(第1a工區)」,領有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經查產出之廢土(砂石、泥水)堆置於本市中和區員山路17號後方土地,未依核准削減計畫實施。 |
否 | 不須改善 |
22,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2-06 (2021-09-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0-120003 事由:辦理「彰一開閉所土建設計/施工統包新建工程-主體」(管制編號:N107N2Z092-2),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經查該工地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點數4點、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點數10點,共缺失點數總計14點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1-07 (2021-09-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1-010011 事由:本局於110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抽檢鍋爐發電程序(M03),查該製程之A302靜電集塵器(EP),於110年9月10日上午11時1分43秒跳脫後,上傳CEMS不透光率自當日11時6分起超出排放標準,至本局派員進廠後,當日17時12分均超出排放標準,查P301超出故障OP標準30%累計時數,已逾每日不透光率超標時間逾4小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暨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限2021-1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11 (2021-10-14)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9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30011 事由:1.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位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廠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8號),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硝酸鹽氮檢測值:56.2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2.貴公司已改善調整廢水處理設施,並於110年11月30日(本局收文日期:110年12月1日)函送改善措施完成報告書及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本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9條於110年12月9日前往貴公司進行複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符合放流水標準,認定貴公司完成改善。 |
否 |
限2021-1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9,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22 (2022-03-25)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70004 事由:貴公司施作「111年人、手孔蓋升降及周邊加固維護工作(乙工區)」(管制編號:*******-1),未依規定於開工日(111年2月23日)前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遲至111年3月28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已逾期30日以上。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5-21 (2008-03-28)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097-050698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03-19 (2009-12-19)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099-030017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8-12 (2008-07-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097-080194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6-10 (2009-04-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8-060869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4-24 (2018-07-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40046 事由:本局執行「107年度衍生異味及逸散性空氣污染源查核輔導及流向管制計畫」勾稽,發現貴事業107年7月至9月廢水泥電桿(R-0504),貯存量異常下降且申報數據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09-04 (2008-08-0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5條第2項 文號:33-097-09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1-16 (2010-09-1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9-110002 |
是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9-01 (2011-07-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 文號:40-100-090003 |
否 |
限2011-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6-29 (2012-04-2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1-06003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對象未具法人格,爰撤銷原處分重新開立裁處 |
否 |
限2012-07-24前改善 不須改善 |
200,000 不須繳納 |
2013-09-05 (2012-09-2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2-09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5-20 (2015-04-2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 文號:40-104-050017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依40-104-050018開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7-04-27 (2016-10-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00,000元。並限期於106年7月31日前規定依規定改善目前所執行之零點及全幅偏移測試程序。限改日期:106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6-04002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另立總公司裁處書 |
否 |
限2017-07-31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9-02-13 (2019-01-0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8-020003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電力供應作業,位於臺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9日派員至台中發電廠查核結果,查事業廢棄物廢潤滑油(R-1703)及廢油混合物(D-1799)貯存區,其貯存區內有存放廢油桶容器,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規定。 |
否 |
限2019-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4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4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5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5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6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6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7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7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8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8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19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9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0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10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1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11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2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12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3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8年1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4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8年2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14 (2019-04-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50025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8年3月份期間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9-05-22 (2019-04-10) *違規情節重大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5003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重複開立裁處,已另行,已另行開立裁處書(字號:30-10-050040) 事由: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5號),前於108年4月10日經本局會同貴公司代表至放流口(D04)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72mg/L(限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因一年內經二次以上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同法規定,已符合同法第73條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不須繳納 |
2019-09-14 (2018-04-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90015 事由:貴公司台中發電廠從事燃煤發電作業,燃煤過程所產生煤灰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申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登記檢核核准在案,再利用燃煤底灰(R-1107)之事業廢棄物以「非農業用地之工程填地材料」,用於彰化縣線西西三區貴公司所規劃之填築區進行填地工程,本局於108年4月17日至彰化縣線西西三區查核貴公司所規劃之燃煤底灰填築區稽查情形如下:貴公司產出之燃煤底灰經由清運業者載運至填築區由貴公司收受後,經清除業者卸灰後即完成再利用程序,現場無貯存燃煤底灰之情形。惟貴公司於107年4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期間,每月份再利用申報聯單申報再利用完成日期與貴公司實際收受日期,均有超出1日以上(不包含例假日與國定假日)之申報情形,前揭違反規定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三、(三)、3、(3)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11-13 (2008-09-22) |
澎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罰鍰新台幣20萬元整 法規: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33-097-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7-11 (2014-05-26) |
澎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7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申請訴願中.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8-12-01 (2008-09-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期於本裁處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請於改善期限內,改善完成並檢附佐證資料報請複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文號:30-097-110004 |
是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0 (2017-05-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命M11製程停工並罰鍰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限改日期:106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050023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5月6日下午7時0分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稽查作業,經查貴廠鍋爐發電程序(M11製程)目前於本局申請操作許可之審查階段,尚未取得試車核准;惟稽查當日發現,該(M11)製程自106年4月28日起,每日進行點火試車操作,上述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及試車核可,逕行試車操作,己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之規定。 |
否 |
限2017-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10 (2017-05-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2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50024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5月6日下午7時0分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稽查作業,經查貴廠鍋爐發電程序(M11製程)目前於本局申請操作許可之審查階段,尚未取得試車核准;惟稽查當日發現,該(M11)製程自106年4月28日起,每日進行點火試車操作,且於操作時,未開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7-05-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4 (2017-05-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6-060005 事由:案經民眾提供佐證照片,經檢視照片確有排放明顯粒狀污染物(紅色)散布於空氣中情事,本局於106年5月15日19時31分派員至貴廠並提供照片供確認,經貴廠人員檢視照片後確認為貴廠鍋爐發電程序 (製程編號:M11)進行試俥前,於106年5月15日14時30分以蒸氣(操作壓力:4~8.5MPa)吹驅管線,惟未裝設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作業初期管線內細微鐵銹粉伴隨蒸氣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07 (2018-04-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07-060010 事由:案係執行聯合稽查,本局於107年4月16日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稽查,發現貴廠燃煤飛灰(代碼:R-1106)貯存槽及盛裝R-1106之太空包,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6-30 (2018-06-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7-060041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7年6月7日10時4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小港區南星路上,電廠北門前)因廠內設備遮擋,尚無法明確判定是否有飛灰逸散情事。嗣進入廠內查察,於飛灰貯倉(編號:E714)頂部發現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白色)逸散情事,經查係該廠鍋爐發電程序(M11、M12)正進行試俥運轉中,飛灰貯倉(編號:E714、E814)後端袋濾式集塵器(編號:A715、A807)因差壓高,A807先進行檢修,M12製程產生之飛灰導入E714貯放,導致倉內壓力上升,倉頂釋壓閥作動,因無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倉內飛灰伴隨製程氣體,逸散於倉外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8-22 (2018-08-0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80032 事由:本局於107年8月2日派員至貴廠查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13)原物料及燃料使用量、產品生產量情形,結果106年燃料柴油使用量為5,845.452公噸,超出許可年使用量核定值(2,800公噸/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19 (2019-01-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8-020017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1月29日0時7分派員至本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稽查時,於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小港區南星路上,電廠北門(包商門)西北側;風向:北風)發現明顯燃煤異味,以攜帶式光離子化偵測器(PID)量測可燃性氣體最高濃度為392ppb。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鍋爐發電程序(編號:M11)室內筒式煤倉(編號:X071)內貯放之煤,因蓄熱高溫,惟無設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產生明顯燃煤異味,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5-22 (2018-07-2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8-05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處分對象錯誤 事由:本案開發計畫新1號機業於107年2月13日取得電業執照,而既有5號機亦同時運轉中,再查開發單位網站之資訊揭露資料顯示,新1號機與既有5號機均有運轉之淨發電量數據,明顯與本開發案「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定稿本)」所載「本計畫營運期間仍維持原環說書『新舊機組運轉時程不重疊』」內容不符。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9-10-24 (2019-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00033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12日函附資料所示,貴廠108年4月燃煤飛灰(R-1106)、108年2月至108年4月燃煤底灰(R-1107),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15 (2019-10-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14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23日至該公司大林廠稽查時,經放流口(D06)採集水樣結果:硼濃度8.89mg/L(標準限值為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31,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1-05 (2008-10-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文號:40-098-0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02 (2019-04-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02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於108年4月16日至貴廠稽查時,發現該廠已取得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高府環水排許字第00073-20號),其廢水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略以):「...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使用之藥品量,及污泥之產生、貯存、清運量,應按次記錄,每月統計」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6 (2018-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110053 事由:本局108年7月22日召開貴廠申請事業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許可展延審查會,發現貴廠107年10月及108年7月燃煤飛灰(R-1106)、108年2月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8 (2019-10-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268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26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至該廠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4)取樣化驗結果:硼為156 mg/L(標準限值為5 mg/L),前述檢驗項目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否 |
限2020-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2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2-18 (2019-10-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92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5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27 事由: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至該廠查核時,於現場放流口(D08)取樣化驗結果:硼為265 mg/L(標準限值為5 mg/L),前述檢驗項目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規定。 |
否 |
限2020-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9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16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44 事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民眾檢舉本市仁武區竹園段1592-1、1592-3地號土地遭堆放藥液桶,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25日派員至仁武區竹園段1590、1590-1、1592-3、1592-4、灣北段192-2地號稽查,發現場內堆置二異丙胺空瓶約3~4箱(外包裝文字記載來源自貴廠材料一課),貴廠方○○108年10月3日至局表示,貴廠100年8月25日向「三德藥品儀器行」訂購二異丙胺,依採購規範敘及使用過之空瓶廠商需負責回收,且回收空瓶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使用或處理,惟該批廢棄空瓶逕由「利華工業原料有限公司」收受,並堆置於仁武區租賃廠房內,未回原料供應商(三德藥品儀器行)回收再盛裝原物料使用,另查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上開內容物閃火點為-13.45℃(<60℃),核屬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二異丙胺原料使用及容器廢棄物(C-0301)等項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16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4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開甲苯殘留物(C-0301)產出、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民眾檢舉本市仁武區竹園段1592-1、1592-3地號土地遭堆放藥液桶,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25日派員至仁武區竹園段1590、1590-1、1592-3、1592-4、灣北段192-2地號稽查,發現場內堆置二異丙胺空瓶約3~4箱(外包裝文字記載來源自貴廠材料一課),貴廠方○○108年10月3日至局表示,貴廠100年8月25日向「三德藥品儀器行」訂購二異丙胺,依採購規範敘及使用過之空瓶廠商需負責回收,且回收空瓶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使用或處理,惟該批廢棄空瓶逕由「利華工業原料有限公司」收受,並堆置於仁武區租賃廠房內,未回原料供應商(三德藥品儀器行)回收再盛裝原物料使用,另查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上開內容物閃火點為-13.45℃(<60℃),核屬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16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46 事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民眾檢舉本市仁武區竹園段1592-1、1592-3地號土地遭堆放藥液桶,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25日派員至仁武區竹園段1590、1590-1、1592-3、1592-4、灣北段192-2地號稽查,發現場內堆置二異丙胺空瓶約3~4箱(外包裝文字記載來源自貴廠材料一課),貴廠方○○108年10月3日至局表示,貴廠100年8月25日向「三德藥品儀器行」訂購二異丙胺,依採購規範敘及使用過之空瓶廠商需負責回收,且回收空瓶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使用或處理,惟該批廢棄空瓶逕由「利華工業原料有限公司」收受,並堆置於仁武區租賃廠房內,未回原料供應商(三德藥品儀器行)回收再盛裝原物料使用,另查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上開內容物閃火點為-13.45℃(<60℃),核屬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2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40044 事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民眾檢舉本市仁武區竹園段1592-1、1592-3地號土地遭堆放藥液桶,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25日派員至仁武區竹園段1590、1590-1、1592-3、1592-4、灣北段192-2地號稽查,發現場內堆置二異丙胺空瓶約3~4箱(外包裝文字記載來源自貴廠材料一課),貴廠方俊傑君108年10月3日至局表示,貴廠100年8月25日向「三德藥品儀器行」訂購二異丙胺,依採購規範敘及使用過之空瓶廠商需負責回收,且回收空瓶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使用或處理,惟該批廢棄空瓶逕由「利華工業原料有限公司」收受,並堆置於仁武區租賃廠房內,未回原料供應商(三德藥品儀器行)回收再盛裝原物料使用,另查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上開內容物閃火點為-13.45℃(<60℃),核屬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二異丙胺原料使用及容器廢棄物(C-0301)等項目,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2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4004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7年5月2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廠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開甲苯殘留物(C-0301)產出、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民眾檢舉本市仁武區竹園段1592-1、1592-3地號土地遭堆放藥液桶,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25日派員至仁武區竹園段1590、1590-1、1592-3、1592-4、灣北段192-2地號稽查,發現場內堆置二異丙胺空瓶約3~4箱(外包裝文字記載來源自貴廠材料一課),貴廠方俊傑君108年10月3日至局表示,貴廠100年8月25日向「三德藥品儀器行」訂購二異丙胺,依採購規範敘及使用過之空瓶廠商需負責回收,且回收空瓶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使用或處理,惟該批廢棄空瓶逕由「利華工業原料有限公司」收受,並堆置於仁武區租賃廠房內,未回原料供應商(三德藥品儀器行)回收再盛裝原物料使用,另查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上開內容物閃火點為-13.45℃(<60℃),核屬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22 (2019-09-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09-040046 事由:高雄市政府水利局來函民眾檢舉本市仁武區竹園段1592-1、1592-3地號土地遭堆放藥液桶,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9月25日派員至仁武區竹園段1590、1590-1、1592-3、1592-4、灣北段192-2地號稽查,發現場內堆置二異丙胺空瓶約3~4箱(外包裝文字記載來源自貴廠材料一課),貴廠方俊傑君108年10月3日至局表示,貴廠100年8月25日向「三德藥品儀器行」訂購二異丙胺,依採購規範敘及使用過之空瓶廠商需負責回收,且回收空瓶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使用或處理,惟該批廢棄空瓶逕由「利華工業原料有限公司」收受,並堆置於仁武區租賃廠房內,未回原料供應商(三德藥品儀器行)回收再盛裝原物料使用,另查物質安全資料表顯示上開內容物閃火點為-13.45℃(<60℃),核屬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貴廠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24 (2021-03-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6008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複開立40-110-060084。 事由:天佑清運有限公司110年3月11日10時53分清運車輛(767-U2)載運貴廠事業活動產生之植物性廢渣(D-0102)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21-06-24 (2021-03-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60084 事由:天佑清運有限公司110年3月11日10時53分清運車輛(767-U2)載運貴廠事業活動產生之植物性廢渣(D-0102)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粉狀廢棄物進廠傾卸於垃圾貯坑,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2-05 (2008-10-05)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4月04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098-020003 |
是 原處分撤銷,該污染是否達到「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乙節,卻無進一步舉證說明,實屬臆測推斷。 |
限2009-04-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1 (2017-03-16)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050001 事由:1.本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其固定污染源之最大操作量,不得超過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最大處理容量。」該條文業已明定公私場所應有效收集、處理其產生之各類空氣污染物。案查該廠協四機FDF控制系統設備劣化,導致該機組鍋爐送風機變頻器(VFD)的主控制器(PLC)異常,其連續自動監測設備監測數據已超過法規標準20%,時間為上午10:36~10:54,進而導致大量粒狀污染物(黑煙)排放,並有黑色粒狀污染物逸散,嚴重波及附近汽車、建築物、馬路及民眾衣服,並引起媒體大幅報導,民怨不斷,對附近區域造成嚴重空氣污染,係因無法有效收集處理空氣污染物所致,明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2.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7條規定「固定污染源之相關設施故障致違反本法規定時,公私場所立即採取因應措施,並依規定程序及時限報備及處理者,得免依本法處罰。」同法施行細則第41條規定「所稱故障,指固定污染源之相關設施不可預見且無法避免之功能失效。但因設計不當或操作、維護不良者,不適用之。」依該廠於陳述意見書中陳述本事件為本廠協四機FDF控制系統設備劣化,所引起之短暫性污染事件,係為固定污染源之相關設施操作、維護不良所導致,並非上開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7條規定所指不可預見且無法避免所致設備故障,自不能免除其有違反同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行為之責任。 |
否 |
限2017-06-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2-09 (2008-11-12)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8-020446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2-10 (2009-01-06)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8-020422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7-07 (2009-06-08)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098-070315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0-26 (2010-07-12)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9-100799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2-17 (2010-11-09)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2月09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099-120001 |
否 |
限2010-12-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7-19 (2011-07-0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7月1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 文號:23-100-070005 |
否 |
限2011-07-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7-25 (2012-05-2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1-070007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3-13 (2008-11-20)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 文號:41-098-030524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7-12 (2012-05-11)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1-070120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08-05 (2014-07-02)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70007 |
否 |
限2014-08-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3-26 (2009-01-0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098-030040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4-10-06 (2014-08-2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3-10050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5 (2018-10-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10163 事由:工程施工汙染道路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5-15 (2009-03-16)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條第2項 文號:40-098-050004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6-15 (2009-04-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6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60002 |
是 |
限2009-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9-07-03 (2009-04-0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7月1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70003 |
是 |
限2009-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09-08-17 (2009-07-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10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098-080037 |
否 |
限2009-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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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 (2009-10-29)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098-11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0-06-15 (2010-04-12)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7月08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60001 |
否 |
限2010-07-08前改善 待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0-11-24 (2010-10-19)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12月0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9-110004 |
否 |
限2010-12-02前改善 待改善 |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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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3 (2010-11-17) |
臺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9-120030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1-01-05 (2010-11-29)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文號:21-100-0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1-06-22 (2011-04-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60025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處分對象有誤,告發名稱有誤另案開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11-07-25 (2011-04-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70018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1-08-09 (2011-07-0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0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0-080012 |
否 訴願駁回 |
限2011-10-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7-29 (2019-05-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8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70028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5月27日至貴廠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9.4(標準限值為6-9)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19-08-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2-04-26 (2012-03-28)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101-040041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2-08-13 (2011-12-08)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1-08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原處分無疏失_當事人提出新事證/補強證據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7-04-10 (2017-03-15)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花蓮縣空地空屋管理暨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6-040002 事由:貴處所管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配電中心(花蓮市府前路95號)土地未妥善維護管理,致雜草叢生逾六十公分以上,造成環境髒亂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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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6 (2012-07-27)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1-080028 |
否 | 不須改善 |
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7-06 (2015-05-1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04-070007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開立有瑕疵 |
不須改善 |
70,000 不須繳納 |
2018-12-04 (2018-07-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4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7-12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行處分 事由:貴公司4-2號發電機組之變壓器其廢油收集槽,因下雨造成廢油疏漏至廠內雨水溝後,再由雨水排放口(RD04)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前(小飯壢溪),貴公司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94,500 不須繳納 |
2019-02-20 (2018-07-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0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8-020004 事由:貴公司4-2號發電機組之變壓器其廢油收集槽,因下雨造成廢油疏漏至廠內雨水溝後,再由雨水排放口(RD04)續流至廠外承受水體前(小飯壢溪),貴公司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否 | 不須改善 |
80,5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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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7 (2010-11-30)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1-101-090102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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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4 (2012-07-0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修訂年度91年)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文號:23-101-090004 |
否 |
限2012-10-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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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1 (2014-01-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3-040002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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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7 (2013-12-0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同時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從一重裁罰,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及本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L0205905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7-08 (2012-08-13)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系統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7-08 (2013-12-0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系統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7-08 (2013-12-0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05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系統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4-07-15 (2013-12-04) |
督察總隊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03-07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系統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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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2017-12-08)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010002 事由:油污污染路面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2-24 (2022-02-07)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20023 事由:車號 3JW-102 未依空氣污染法防制法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否 | 不須改善 |
5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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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7 (2018-08-08)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7-080002 事由: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否 |
限2018-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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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2019-01-04)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070002 事由:案經本局於108年1月4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於95年至98年間,將含有放射性物質鈷-60之焚化爐底渣自行掩埋於廠內非放射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自行掩埋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範圍不符;另該廠於103年10月及105年11月申報有機性污泥產出量為8公噸及8.5公噸,皆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最大月產生量(5公噸)10%以上,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上述情節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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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2 (2019-06-24) |
連江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8-09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依縣府108年11月12日府授環字第1080044199函會議紀錄結論,主席裁示:考量本案所為之行政處分在行政程序上有瑕疵與適性法令有不當之情況下,裁示原處分撤銷,請依據水污染防治法重新檢套後,另為適法之處分。 事由:現場發現未登載許可文件上之排放管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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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2021-01-12)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10005 事由:經查貴處109年11月份(聯單編號:C139500310900044、C139500310900045、C139500310900046、C139500310900047、C139500310900048、C139500310900049)廢棄物(D-2601廢電線電纜(以物理處理法處理者)、D-1301廢裸銅線)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
否 |
限2021-01-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