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03795904
企業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1-07
(2021-09-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11-010011
事由:本局於110年9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抽檢鍋爐發電程序(M03),查該製程之A302靜電集塵器(EP),於110年9月10日上午11時1分43秒跳脫後,上傳CEMS不透光率自當日11時6分起超出排放標準,至本局派員進廠後,當日17時12分均超出排放標準,查P301超出故障OP標準30%累計時數,已逾每日不透光率超標時間逾4小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項暨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

訴願駁回
限2021-1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11
(2021-10-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29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30011
事由:1.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位於本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從事發電廠作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030-18號),經本局於110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硝酸鹽氮檢測值:56.2mg/L(限值: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2.貴公司已改善調整廢水處理設施,並於110年11月30日(本局收文日期:110年12月1日)函送改善措施完成報告書及符合放流水標準之水質檢測報告。本局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按次處罰通知限期改善或補正執行準則第9條於110年12月9日前往貴公司進行複查,並會同貴公司代表人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符合放流水標準,認定貴公司完成改善。
限2021-12-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29,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7-22
(2022-03-2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1-070004
事由:貴公司施作「111年人、手孔蓋升降及周邊加固維護工作(乙工區)」(管制編號:*******-1),未依規定於開工日(111年2月23日)前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遲至111年3月28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已逾期30日以上。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3-01
(2022-08-16)
督察總隊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2-020006
事由:本案109年至110年間執行環境監測計畫之鯨豚視覺監測作業,未能完整實施鯨豚視覺監測,與本案環評書件所載內容不符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11-15
(2023-10-26)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110024
事由:查本局於112年10月26日13時38分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獲貴公司卸煤機不明原因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於下風處以儀器量測PM2.5數值達182.8微克,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火災部分後續已由消防單位撲滅火勢,本局不另予限期改善。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不須改善 1,000,000
不須繳納
2024-01-17
(2023-10-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10015
事由:貴公司經本局於112年10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2)採樣檢驗結果,測得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421mg/L(限值: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40條第1項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3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03
(2023-11-13)
環境管理署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3-030003
事由:未於開發行為施工前三十日內以書面告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其預定施工日期,及施工前未執行土壤檢測。
不須改善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25
(2024-02-27)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
文號:20-113-040026
事由:本局於113年2月27日派員至貴公司所屬台中發電廠執行稽查作業,現場針對113年2月4日M03 FGD(A303)防制設備跳脫事件釐清,2月4日凌晨4時2分警報出示,4時4分跳機,9時38分修復,當日現場查核,A303自2月4日4時至10時因機組跳脫未紀錄,2月4日M03因A303跳脫,爰廢氣自緊急排放管線導入P301排放,惟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頁次18-固定污染源相關設備故障,造成緊急排放,本廠將依法規向臺中市環保局報備)向本局報備,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8-30
(2021-06-10)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80025
事由:本局於110年6月10日8時36分派員前往貴公司廠區稽查,查獲貴公司貯煤場之煤炭輸送帶輸送煤炭過程中起火燃燒,致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物及燃燒煤炭產生之異味散布於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準則第6條規定;違規改善部分:現場火勢已由臺中市消防單位撲滅,爰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5,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02
(2024-08-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
文號:23-113-090001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公司所主辦之「樹德P/S改建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11F7****-1)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粉塵逸散性作業: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作業前未先灑水,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9-09
(2024-05-2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90138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1-25
(2022-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13-110001
事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於中油高雄煉油廠工廠區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暨控制場址內,執行經本局112年5月2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234176400號函核定(第二次變更)之土壤清理計畫書工作內容,112年12月29日依上述核定計畫,提出之執行成果經本局審查認定執行過程之缺漏,涉及未依核定計畫書內容辦理。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2-04
(2024-05-22)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12016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7-BQ)於113年5月22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1-02
(2024-06-11)
新竹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10028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98-RY)於113年6月11日行經新竹縣新竹科學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一年內未有排煙檢測合格紀錄
不須改善 500
尚未繳款
2025-01-02
(2024-10-1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1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違規事實明確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4,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19
(2025-01-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4-020015
事由: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管制編號:B9105982)為電力供應業,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規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且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本局於114年1月23日11時許派員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所屬土地(近高美濕地)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再生能源處人員共同勘查,經查現場廢棄風力發電機組葉片為貴公司所屬應為先前颱風吹壞所散落。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目前尚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及第2款規定。
限2025-03-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2-19
(2025-01-23)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4-020016
事由: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管制編號:B9105982)為電力供應業,屬環境部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規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且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輸入、過境或轉口情形。本局於114年1月23日11時許派員至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司所屬土地(近高美濕地)稽查,現場會同貴公司再生能源處人員共同勘查,經查現場廢棄風力發電機組葉片為貴公司所屬應為先前颱風吹壞所散落。貴公司再生能源處目前尚未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以網路申報該項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1款及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13
(2025-01-22)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第1項
文號:40-114-030005
事由:本局於114年1月22日14時40分派員會同該公司人員前往臺中市清水區O段O地號稽查,查獲該處有破碎之風力引擎(渦輪)用葉片(D-2417)散落,據該公司人員表示係因早期風機防風能力較差,遭遇颱風時遭強風吹拂致葉片斷裂而散落於該址,惟迄至稽查當日上開葉片仍未清除而有污染地面之事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0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3-27
(2025-01-20)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14-030006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承攬之「綜合研究所葉片熱均壓製程及轉子校直試驗場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11F71006-1)有下列缺失事項達58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運送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之車行出入口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 5.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6.粉塵逸散性操作:營建工地內從事具粉塵逸散性之操作未設置局部集氣系統或加壓噴水設施,記缺失10點。 7.監測錄影及記錄:施工規模達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條件,未設置監測儀表,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5-04-17
(2025-01-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4-041667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類型A=2,違規情節B=1,得加重或減輕裁罰事項C=0)
不須改善 1,000
尚未繳款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02-24
(2022-02-07)
連江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11-020023
事由:車號 3JW-102 未依空氣污染法防制法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不須改善 5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通霄發電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6-07
(2022-09-02)
苗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12-060003
事由:未依規定將標準氣體執行之零點及全幅偏移測試結果連線傳輸至主管機關,及未將其作成紀錄,保存6年備查。
限2023-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塔山發電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08-29
(2023-05-10)
金門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2-080002
事由:排放管道P004氮氧化物檢測結果1,590ppm,超過排放標準1,400ppm。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裁量濫用或不當/怠為裁量
不須改善 120,000
不須繳納
2024-02-22
(2023-05-10)
金門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3-020002
事由:排放管道P004氮氧化物檢測結果1,590ppm,超過排放標準1,400ppm。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3-10-04
(2021-08-17)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12-100004
事由:「配電大樓1~6樓廁所修繕工作」(U110U1Z472-1)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於110年8月17日開工前申繳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實際申繳日期為110年10月27日,計逾期繳納180日曆天。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未經查獲先行申報者,不屬於經查獲已施工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興達發電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6-17
(2024-05-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17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3-060006
事由:本局於113年5月7日派員至貴廠稽查,貴廠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水簡排字第00073-24號),查核雨水回收槽(有2槽),現場經開啟抽水馬達檢測口僅東側雨水回收槽有水流出,採樣一組水質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東側雨水回收槽內水質含硼(測值4.47mg/L),硼為燃煤發電廠空污防制設備(排煙脫硫即FGD)中產生之作業廢水;本局於113年5月8日再度派員至貴廠稽查,查核雨水回收槽循其可接入管線有消防用水、雨水回收管、生水(自來水)管,以及排煙脫硫(FGD廢水)T02廢水處理設施中T02-39(R07)回收水槽之後暫存於雨水收集槽的管線,該雨水收集槽內的回收水再回到排煙脫硫吸收塔製程使用;結合前述水質檢測結果及回收水槽管線有接入(雖現場管線閥門為關閉狀態)之證明,該雨水回收槽作為R07回收水槽之後的暫存槽再回到製程,此流程並未登載於本局核發之許可文件,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限2024-07-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17,000
尚未繳款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大潭發電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09
(2024-07-1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090008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7月12日派員稽查,經查貴廠當日進行設備測試,現場污染源開放循環型氣渦輪機(E09B)運轉作業中,惟貴廠尚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試車許可文件或操作許可證,即逕自推送天然氣運轉污染源。
不須改善 1,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區營業處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4-09-10
(2024-08-29)
彰化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3-090010
事由:貴處「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之廢乏時計、廢瓦時計(廢棄物代碼:D-2514)最大量為5公噸/月,惟貴處112年7月~113年6月期間產出、貯存及聯單之申報質量不平衡,超出最大量百分之十以上。另查112年10月期間含油脂之廢配電開關、廢電力保險絲、廢消防幫浦(廢棄物代碼:D-2610)貯存量申報為「0」,惟112年10月申報聯單清運量為「0.04」,申報質量不平衡,亦即未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授權之公告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情形,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限2024-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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