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5708007
企業名稱: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0-05-05
(2010-04-23)
高雄市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
文號:34-099-050004
不須改善 不須繳納
2010-06-04
(2010-04-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之1第1項
文號:40-099-06000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4
(2017-1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20041
事由:本局107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塑膠混合物(D-0299)106年11月、107年2月至4月及107年7月;廢紙混合物(D-0699)106年11月至107年5月及107年7月至9月;廢木材混合物(D-0799)106年11月至107年4月及107年6月至9月;廢油漆、漆渣(D-1701)107年6月;廢油混合物(D-1799)107年8月;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107年6月;廚餘(R-0106)106年11月;燃煤飛灰(R-1106)107年1月;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8月至9月;廢纖維(D-0801)106年12月至107年1月、107年3月至5月及107年7月至9月;有機性污泥(D-0901)106年11月、107年1月及107年8月及無機性污泥(D-0902)107年4月及107年9月等12項廢棄物,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2-14
(2018-1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40
事由:本局107年11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氯乙烯廠廢木材混合物(D-0799)貯存區及公用廠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貯存區,惟未填報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內,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4-15
(2019-1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10-040026
事由:建平通運有限公司清除車輛(KLE-7198)108年11月12日9時25分清運貴廠廢紙或其混合物(D-0699)(聯單編號:S220110910805014)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車內廢棄物含有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檢測數值146ppm超標(標準值30ppm),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全車退運,經查貴廠易燃性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24
(2012-04-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07002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02
(2017-04-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01
事由:按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次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略以):「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係指下列情形之一:...二、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按本局106年4月13日事業廢棄物稽查紀錄所示,貴公司(仁武廠)因氯乙烯製造程序之1,2二氯乙烷(代碼:C-0126)廢棄物貯存區不足,爰申請於HCFC廠貯存並已送件申請中,惟本案尚未變更核准而先行貯存於HCFC廠,未依前開規定,於貯存方法或設施改變時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送審查核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6-01-11
(2015-10-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1005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2-02
(2010-01-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1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7條第1項
文號:30-099-020001
限2010-01-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2-23
(2010-01-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1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7條第1項
文號:30-099-020006
限2010-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22
(2012-03-2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01-050001
不須改善 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03
(2011-04-21)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文號:34-100-06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6-29
(2010-06-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6月0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項
文號:30-099-060014
限2010-06-0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17
(2014-02-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40018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04
(2014-10-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3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又於103年11月14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03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31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106-100039
事由:案係稽查人員於上述時段至貴公司仁武廠周界外可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經查係因該廠之靜電集塵器出現異常導致編號M74鍋爐所產生廢氣未有效處理,由P741排放管道排出大量黑煙,從同日7時54分至10時24分期間之不透光率已逾管制標準20%,另經本局命採取必要措施,雖貴公司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完全有效控制污染致大量空氣污染物排放時間長達約2時20分,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7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3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基於一事不二罰之理由,不續以裁處。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簡稱貴廠)於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106年9月7日10時05分至11時00分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靜電集塵器(A741)突發異常,於106年7時54分至10時24分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黑煙)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貴廠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0-31
(2017-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40
事由:貴公司於上述地址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106年09月08日18時40分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因執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停車作業,惟操作不慎及靜電集塵器(A741)異常,於旨揭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貴公司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02
(2012-0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1-040001
限2012-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08-08-21
(2008-05-0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097-080004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4
(2016-06-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5-06000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量測地點及風速計校正有瑕疵
不須改善 24,000
不須繳納
2023-05-22
(2023-04-1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12-050010
事由:112年4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許可證登載之廢(污)水處理設施現場查察,發現於處理設施T07(M06聚氯乙烯廠)經比對於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前設有兩不明廢(污)水收集水槽(池)收集原廢污水至處理設施單元,不明槽體並設有迴流及加藥管線;另於T07-03浮儲槽後及T07-04懸浮粉收集槽單元後分別設置一迴流槽及污泥脫水機,現場相關管線已進行連通,比對原核准之許可並無相關槽體設施,上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23-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12
(2011-03-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文號:40-100-070001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7-12
(2011-03-0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0-070002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20
(2011-05-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9條
文號:20-100-100003
限2011-11-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05
(2011-12-3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101-040005
限2012-05-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2
(2012-01-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1-050001
限2012-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03
(2012-10-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2-010003
限2013-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13
(2012-12-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30003
限2013-04-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2
(2013-07-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3-010001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11
(2016-08-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1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根據訴委會評估後,撤銷原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6-11-16
(2016-08-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1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根據訴委會評估後,撤銷原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10-31
(2019-09-2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8-100011
事由: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經查貴公司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42)排放管道(P4A1)107年6月15日已完成檢測作業,惟未依規定於30日完成線上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3
(2021-07-2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110016
事由:貴公司麥寮廠(線性低密度聚乙烯廠)線性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51),經FLIR發現該製程區冷凝設施(E552)之製程管線發現有2處破損,且經FID檢測其淨檢值分別為23,634.6ppm及24,136.8ppm(內容物為丙烯),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5
(2019-10-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8-110007
事由:貴公司麥寮廠(丙烯酸酯廠)(以下稱該廠)廢水焚化處理程序(MA2)儲槽(許可編號:TA92)位在雲林離島工業區麥寮廠區東方6道之該廠重沸物區右下方第2個儲槽,於108年10月17日發生儲槽傾倒(倒向前排第1小、第2大儲槽之間),其內容物因儲槽倒塌導致貯放或輸送設施未密封或加蓋,已外洩至該廠區周邊道路,經稽查人員現場確認亦於該廠區周邊道路與下風處(重沸物區與擴建用地間道路左側)有明顯刺鼻異(酸)味之情事發生,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5-05-22
(2015-04-0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50007
限2015-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6
(2015-10-0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110001
限2015-1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21-06-02
(2021-03-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60012
事由:本局110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廠區北側圍牆周邊之整地工程產出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D-0599)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6-09
(2008-05-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097-060001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25
(2008-05-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
文號:40-097-110010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06-02
(2020-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0-060013
事由:本局110年3月16日派員稽查,發現109年3月廢液閃火點小於60℃(C-0301,850001),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碳纖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2-04-11
(2012-02-2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3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
文號:30-101-040014
限2012-03-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檢驗中心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8-07-27
(2018-06-0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070005
事由:該事業係從事環境檢測服務業,經查其原料二甲基甲(乙)醯胺106年6月至12月使用量超過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使用量0.001公噸10%以上,及其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盛裝容器(B-0299)107年3月產出申報量為0.659047公噸,超過每月最大產出量0.5公噸10%以上,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限2018-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5-03-02
(2014-09-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文號:34-104-03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9
(2018-04-03)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03
事由:貴公司新港廠「其他醛類化學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IFV362CLO02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未符合排放標準。
限2018-07-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4-04-25
(2013-06-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103年7月13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3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23
限2014-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6
(2014-07-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90029
限2014-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0
(2015-1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4月2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29
限2016-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4
(2016-08-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2
限2016-08-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5
(2019-04-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60006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4月3日至貴公司第四工廠稽查抽測,於M01作業程序區發現設備元件編號POS201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管制值2000ppm(檢測值分別為3596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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