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5708007
企業名稱: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7-17
(2013-03-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070038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30
(2018-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9
事由:本局於107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廠M5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7-24
(2012-04-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102-070021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1
(2014-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3-090024
限2014-08-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7-09
(2015-05-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4-070020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13
(2015-05-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04-08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8-31
(2015-06-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
文號:20-104-080044
限2015-09-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1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4-05
(2015-04-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2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4-05
(2015-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5
事由:該廠M75管道P5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4-05
(2016-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3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6-02
(2017-04-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6-060001
事由:按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以):「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應於公告之一定期限辦理下列事項:一、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次按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第12條(略以):「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係指下列情形之一:...二、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按本局106年4月13日事業廢棄物稽查紀錄所示,貴公司(仁武廠)因氯乙烯製造程序之1,2二氯乙烷(代碼:C-0126)廢棄物貯存區不足,爰申請於HCFC廠貯存並已送件申請中,惟本案尚未變更核准而先行貯存於HCFC廠,未依前開規定,於貯存方法或設施改變時檢具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申請送審查核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12
(2009-09-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12793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12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6-060005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限2018-06-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6,812,793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7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5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B07-O01(初檢測值2,125ppm,背景濃度值1.5ppm)、B08-O01(初檢測值2,323ppm,背景濃度值1.7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8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6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12-O05(初檢測值3,458ppm,背景濃度值2.11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0
(2017-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27
事由:本局106年8月4日執行貴廠固定污染源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T11F08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18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106-10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反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更改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案係稽查人員於上述時段至貴公司仁武廠周界外可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經查係因貴公司仁武廠之靜電集塵器出現異常導致編號M74鍋爐所產生廢氣未有效處理,由P741排放管道排出大量黑煙,從同日7時54分至10時24分期間之不透光率已逾管制標準20%,另經本局命採取必要措施,雖貴公司仁武廠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完全有效控制污染致大量空氣污染物排放時間長達約2時20分,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限2017-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0-23
(2017-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26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更改"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於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上述時間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因執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停車作業,惟操作不慎及靜電集塵器(A741)異常,於旨揭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貴公司仁武廠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17-09-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1-02
(2015-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110004
事由:貴廠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3)排放管道(P731)104年第1季、第2季及105年第1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數據,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未達85%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9
(2017-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33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法規符合度,發現直立式吸收塔(A501)洗滌液更換量106年7月11日係150 L∕次、同年8月4日係60L∕次,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係200 L∕次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8-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9
(2017-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34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下列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活性碳噴注系統(A772)廢氣處理量係10677.0 Nm3/hr(177.95 Nm3/min),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200~288 Nm3/min。(二)洗滌塔(A774)壓力損失:106年12月7日係36.3 mmAq,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5~30 mmAq。
限2018-0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7
(2018-03-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040010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7年3月20日稽查貴公司仁武廠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自107年2月8日22時30分起至同年月28日23時30分止,活性碳噴注設備運轉紀錄表(同貴公司107年3月9日107台塑高工安字第184B0015E6EC號函附件)有多筆紀錄(如107年2月8日22時30分、同年月15日18時30分等)活性碳噴注量未達0.760kg∕hr,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所訂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限2018-05-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4
(2018-05-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32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2),於本年5月1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VCM210218F02,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7ppm,檢測值:3,247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1-02
(2013-07-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3-010001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6-24
(2016-06-0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2-105-060003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稽查採樣或檢測程序有瑕疵,量測地點及風速計校正有瑕疵
不須改善 24,000
不須繳納
2016-11-11
(2016-08-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1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根據訴委會評估後,撤銷原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6-11-16
(2016-08-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1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根據訴委會評估後,撤銷原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6-12-14
(2016-10-2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2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議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150,000
不須繳納
2017-11-22
(2017-07-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09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2日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貴公司麥寮廠氯乙烯製造程序(M1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VCM124330NO2之淨檢值大於10,000ppm(以10,593ppm全幅氣體測定值為15,882ppm,背景值為0.1ppm)。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4-17
(2014-02-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3-040018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02
(2014-04-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2-103-090002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04
(2014-10-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實施,缺失記點4點,且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說明」第2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於103年10月19日完成改善,本局人員又於103年11月14日稽查發現未依規定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4-030002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0-15
(2015-08-12)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2-104-100001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11
(2015-10-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5-011005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31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106-100039
事由:案係稽查人員於上述時段至貴公司仁武廠周界外可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經查係因該廠之靜電集塵器出現異常導致編號M74鍋爐所產生廢氣未有效處理,由P741排放管道排出大量黑煙,從同日7時54分至10時24分期間之不透光率已逾管制標準20%,另經本局命採取必要措施,雖貴公司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完全有效控制污染致大量空氣污染物排放時間長達約2時20分,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31
(2017-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40
事由:貴公司於上述地址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106年09月08日18時40分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因執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停車作業,惟操作不慎及靜電集塵器(A741)異常,於旨揭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貴公司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7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3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重複處分,基於一事不二罰之理由,不續以裁處。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簡稱貴廠)於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106年9月7日10時05分至11時00分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靜電集塵器(A741)突發異常,於106年7時54分至10時24分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黑煙)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貴廠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場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4-25
(2013-06-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103年7月13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3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23
限2014-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6
(2014-07-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90029
限2014-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0
(2015-1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4月2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29
限2016-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4
(2016-08-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2
限2016-08-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聚丙烯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4-04-29
(2013-07-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35
限201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1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11
事由:本局於106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廠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5-03-02
(2014-09-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3條
文號:34-104-03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03-31
(2015-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4-030039
限2015-04-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3-05
(2018-01-11)
屏東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4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2-107-030001
事由:被處分人所提「屏東縣新園鄉新洋段325、416、419、428、429、430、431及432-6(部分)地號土壤污染整治場址-土壤污染整治計畫」業經本府103年2月11日屏府環水字第10330427900號函,及106年6月29日屏府環水字第10632307000號函核定整治計畫(第一次變更)(下稱整治變更計畫)在案,本府環境保護局107年1月11日至現場查核改善進度,貴公司未於整治變更計畫期程內完成洗車台、廢水處理設備及整治設施設置等前置作業及假設工程,已違反土污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限2018-04-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19
(2018-04-03)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03
事由:貴公司新港廠「其他醛類化學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設備元件稽查檢測,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IFV362CLO02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10,000ppm,未符合排放標準。
限2018-07-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5-05-22
(2015-04-09)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4-050007
限2015-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5-11-06
(2015-10-01)
嘉義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1月0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110001
限2015-11-0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豐廠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6-10-03
(2016-08-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函,字號:環署訴字第1050096726號。本件原處分既有事實未臻明確之瑕疵,爰將原處分撤銷,油原處分機機關重新查明事實後另為適當之處理。據上論結,本件訴願為有理由,原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規定,決定如主文。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