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5708007
企業名稱: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碳纖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20-08-03
(2020-06-1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碳纖維製品製造程序(M01)進行稽查檢測時,經查旨揭製程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發現吸收塔(A005)紀錄故障,且自109年5月15日至6月19日尚未完成修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豐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6-10-03
(2016-08-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函,字號:環署訴字第1050096726號。本件原處分既有事實未臻明確之瑕疵,爰將原處分撤銷,油原處分機機關重新查明事實後另為適當之處理。據上論結,本件訴願為有理由,原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規定,決定如主文。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20-03-02
(2020-02-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3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正丁醇化學製造程序(M01)進行稽查檢測,經檢測上述製程設備元件編號0202730P211DXXLF06(內容物:輕油)之淨檢值為30,594.2ppm大於法規標準10,000ppm(測值為30,596ppm,全幅校正氣體濃度為10,819ppm;背景值為1.8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限2020-0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09-10-12
(2009-07-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098-10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10
(2010-04-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5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02
(2010-10-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11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17
(2013-03-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
文號:20-102-070038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30
(2018-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9
事由:本局於107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廠M5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8
(2019-09-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49
事由:本局於108年9月16日派員至貴廠高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5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編號:T603BR01)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04
(2020-06-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80004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6月11日10時20分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一路1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3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23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0公尺)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限2020-10-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聚丙烯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08-11-17
(2008-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11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9
(2013-07-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35
限201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1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11
事由:本局於106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廠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9
(2018-09-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20
事由:本局於107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林園聚丙烯廠聚丙烯塑膠製造程序(M02)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P-490AT01,淨檢值:2767.63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8
(2019-05-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50
事由:本局於108年5月29日派員至貴廠塑膠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編號:P-611E-01;編號:V343-01)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21
(2019-11-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20043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11月28日16時30分派員至貴廠(地址: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一路1之1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工業二路旁,廠區東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正在燃燒且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稽查發現係因廠內發生跳電,儀器空氣及蒸汽失壓,造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編號:M01、M02)跳俥,製程內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燃燒(編號:A001)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過失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08-06-30
(2008-06-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06001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11
(2009-07-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8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1-25
(2009-10-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11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02
(2011-1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1-010003

訴願駁回
限2011-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08
(2012-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2-010011
限2012-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26
(2012-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1-110029
限2012-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14
(2013-03-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02-050006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1
(2014-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3-090024
限2014-08-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1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1-02
(2015-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110004
事由:貴廠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3)排放管道(P731)104年第1季、第2季及105年第1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數據,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未達85%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04-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2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5-08-13
(2015-05-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04-08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5
事由:該廠M75管道P5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4-05
(2016-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3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6-29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7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5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B07-O01(初檢測值2,125ppm,背景濃度值1.5ppm)、B08-O01(初檢測值2,323ppm,背景濃度值1.7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8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6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12-O05(初檢測值3,458ppm,背景濃度值2.11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9-20
(2017-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90027
事由:本局106年8月4日執行貴廠固定污染源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T11F08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0-18
(2017-09-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
文號:20-106-10002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反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更改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案係稽查人員於上述時段至貴公司仁武廠周界外可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經查係因貴公司仁武廠之靜電集塵器出現異常導致編號M74鍋爐所產生廢氣未有效處理,由P741排放管道排出大量黑煙,從同日7時54分至10時24分期間之不透光率已逾管制標準20%,另經本局命採取必要措施,雖貴公司仁武廠有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惟未完全有效控制污染致大量空氣污染物排放時間長達約2時20分,係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規定。
限2017-09-07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0-23
(2017-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26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更改"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為"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事由:貴公司仁武廠於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上述時間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因執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停車作業,惟操作不慎及靜電集塵器(A741)異常,於旨揭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貴公司仁武廠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限2017-09-08前改善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2-29
(2017-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33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法規符合度,發現直立式吸收塔(A501)洗滌液更換量106年7月11日係150 L∕次、同年8月4日係60L∕次,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係200 L∕次不符,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限2018-01-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1-23
(2018-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43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氯化甲烷製造程序(M44),於107年10月26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A07-V01,流體組成:廢氣,背景值:2.97ppm,檢測值:5,160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29
(2017-12-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6-120034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6年12月13日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稽查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下列與操作許可證核定操作條件不符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一)活性碳噴注系統(A772)廢氣處理量係10677.0 Nm3/hr(177.95 Nm3/min),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200~288 Nm3/min。(二)洗滌塔(A774)壓力損失:106年12月7日係36.3 mmAq,惟操作許可證核定係5~30 mmAq。
限2018-0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4-17
(2018-03-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7-040010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7年3月20日稽查貴公司仁武廠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77)法規符合度,發現自107年2月8日22時30分起至同年月28日23時30分止,活性碳噴注設備運轉紀錄表(同貴公司107年3月9日107台塑高工安字第184B0015E6EC號函附件)有多筆紀錄(如107年2月8日22時30分、同年月15日18時30分等)活性碳噴注量未達0.760kg∕hr,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授權所訂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限2018-05-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7-24
(2018-05-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70032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2),於本年5月14日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人員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VCM210218F02,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7ppm,檢測值:3,247ppm)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01-22
(2018-1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2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41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4),於107年11月8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設備元件(編號:S13-O01,流體組成:廢氣,背景值:2.14 ppm,檢測值:4,513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2-25
(2018-11-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20026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二氯乙烷製造程序(M22),於107年11月8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元件編號IR-103-04(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8 ppm,檢測值:8,460 ppm)及P-112A-18(流體組成:二氯乙烷,背景值:0.7 ppm,檢測值:4,315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3-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4-12
(2019-02-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40029
事由:貴廠於本市仁武區水管路100號從事聚氯乙烯(PVC)塑膠製造程序(M31),於108年2月26日經本局進行設備元件檢測,結果共計有1個設備元件(編號:S16-V01,流體組成:氯乙烯,背景值:1.24 ppm)洩漏淨檢值大於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之2,000 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5-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26
(2019-03-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108-030048
事由:案經本局於108年03月05日14時11分派員至本市仁武區水管路稽查時,於貴廠區周界外下風處(判定位置:本市仁武區竹門街27巷、竹門巷、信德街、竹後國小、水管路與竹東路口,廠區北側圍牆外,風向:南風)發現有不連續且明顯可聞二甲基甲醯胺(DMF)(似尿素魚腥)異味情事,嗣會同貴廠人員入廠查察係為「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M51)」所屬單元冷凝器之真空泵浦故障,雖裝設尾氣收集及直立式吸收塔、蓄熱觸媒焚化爐等防制設備,惟尾氣未被完全有效收集至處理設備其殘餘尾氣(主要成分:二甲基甲醯胺(DMF))洩漏逸散於空氣中,於周界外明顯可聞二甲基甲醯胺(DMF)(似尿素魚腥)異味,造成污染,上開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2-01-08
(2011-11-1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1-010012
不須改善 1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2-10
(2010-11-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0-020002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9-10
(2008-07-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90008
不須改善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5-03-31
(2015-03-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4月2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4-030039
限2015-04-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逆向排序
2016-12-14
(2016-10-28)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20007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議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150,000
不須繳納
2017-11-22
(2017-07-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10009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6年7月12日委託榮讚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檢測,貴公司麥寮廠氯乙烯製造程序(M11)製程設備元件編號VCM124330NO2之淨檢值大於10,000ppm(以10,593ppm全幅氣體測定值為15,882ppm,背景值為0.1ppm)。
不須改善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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