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75708007
企業名稱: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7-10-31
(2017-09-0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6-100040
事由:貴公司於上述地址從事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277-02號)。本局人員於106年09月08日18時40分稽查時發現前開製程,因執行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4)停車作業,惟操作不慎及靜電集塵器(A741)異常,於旨揭時段經由排放管道(P741)排放大量粒狀污染物,貴公司操作過程未能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且未能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02
(2012-0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1-040001
限2012-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工場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4-25
(2013-06-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於103年7月13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3年05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23
限2014-05-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6
(2014-07-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10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90029
限2014-10-1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01-20
(2015-11-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05年4月22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05年01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010029
限2016-01-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0-04
(2016-08-1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8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2
限2016-08-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5
(2019-04-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60006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4月3日至貴公司第四工廠稽查抽測,於M01作業程序區發現設備元件編號POS201其揮發性有機物之洩漏淨檢測值大於管制值2000ppm(檢測值分別為3596ppm),已違反「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1-10-20
(2011-05-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13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9條
文號:20-100-100003
限2011-11-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4-05
(2011-12-3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5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
文號:20-101-040005
限2012-05-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5-02
(2012-01-03)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6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文號:20-101-050001
限2012-06-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03
(2012-10-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7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2-010003
限2013-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13
(2012-12-2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4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2-030003
限2013-04-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2
(2013-07-25)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3-010001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11
(2016-08-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1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根據訴委會評估後,撤銷原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6-11-16
(2016-08-2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5-11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根據訴委會評估後,撤銷原裁處。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9-10-31
(2019-09-26)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8-100011
事由:依據「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經查貴公司其他基本化學材料製造程序(M42)排放管道(P4A1)107年6月15日已完成檢測作業,惟未依規定於30日完成線上申報,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3
(2021-07-20)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110016
事由:貴公司麥寮廠(線性低密度聚乙烯廠)線性低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51),經FLIR發現該製程區冷凝設施(E552)之製程管線發現有2處破損,且經FID檢測其淨檢值分別為23,634.6ppm及24,136.8ppm(內容物為丙烯),已違反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規定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15
(2019-10-17)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1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8-110007
事由:貴公司麥寮廠(丙烯酸酯廠)(以下稱該廠)廢水焚化處理程序(MA2)儲槽(許可編號:TA92)位在雲林離島工業區麥寮廠區東方6道之該廠重沸物區右下方第2個儲槽,於108年10月17日發生儲槽傾倒(倒向前排第1小、第2大儲槽之間),其內容物因儲槽倒塌導致貯放或輸送設施未密封或加蓋,已外洩至該廠區周邊道路,經稽查人員現場確認亦於該廠區周邊道路與下風處(重沸物區與擴建用地間道路左側)有明顯刺鼻異(酸)味之情事發生,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規定。
限2019-11-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碳纖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0-08-03
(2020-06-19)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6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碳纖維製品製造程序(M01)進行稽查檢測時,經查旨揭製程防制設備操作紀錄發現吸收塔(A005)紀錄故障,且自109年5月15日至6月19日尚未完成修復,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海豐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6-10-03
(2016-08-12)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20-105-10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依據行政院環保署函,字號:環署訴字第1050096726號。本件原處分既有事實未臻明確之瑕疵,爰將原處分撤銷,油原處分機機關重新查明事實後另為適當之處理。據上論結,本件訴願為有理由,原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規定,決定如主文。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20-03-02
(2020-02-04)
雲林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30001
事由:貴公司從事基本化學材料製造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2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正丁醇化學製造程序(M01)進行稽查檢測,經檢測上述製程設備元件編號0202730P211DXXLF06(內容物:輕油)之淨檢值為30,594.2ppm大於法規標準10,000ppm(測值為30,596ppm,全幅校正氣體濃度為10,819ppm;背景值為1.8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限2020-02-1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9-10-12
(2009-07-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098-10000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5-10
(2010-04-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05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02
(2010-10-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9-110003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7-17
(2013-03-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2-070038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5-30
(2018-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50029
事由:本局於107年4月18日派員至貴廠M51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4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6-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8
(2019-09-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49
事由:本局於108年9月16日派員至貴廠高密度聚乙烯化學製造程序(M5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編號:T603BR01)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8-04
(2020-06-1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0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80004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6月11日10時20分派員至貴廠(本市林園區石化一路1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3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23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20公尺)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限2020-10-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林園聚丙烯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8-11-17
(2008-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11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4-29
(2013-07-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3-040035
限2014-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12-08
(2017-11-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1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120011
事由:本局於106年11月2日派員至貴廠M02製程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點設備元件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定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01-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1-09
(2018-09-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2月1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20
事由:本局於107年9月13日派員至貴公司林園聚丙烯廠聚丙烯塑膠製造程序(M02)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1個設備元件(設備元件編號:P-490AT01,淨檢值:2767.63ppm)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8-1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1-28
(2019-05-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50
事由:本局於108年5月29日派員至貴廠塑膠製造程序(M01)檢測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結果共計2個設備元件(編號:P-611E-01;編號:V343-01)洩漏淨檢值超過「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所訂之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限2019-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12-21
(2019-11-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08-120043
事由: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於108年11月28日16時30分派員至貴廠(地址:林園區溪州里石化一路1之1號)稽查,於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工業二路旁,廠區東側)發現廢氣燃燒塔正在燃燒且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黑煙)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稽查發現係因廠內發生跳電,儀器空氣及蒸汽失壓,造成聚丙烯(PP)塑膠製造程序(編號:M01、M02)跳俥,製程內氣體排至廢氣燃燒塔燃燒(編號:A001)處理,因燃燒不完全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無過失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仁武廠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8-06-30
(2008-06-1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7-060017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11
(2009-07-1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098-080006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11-25
(2009-10-20)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8-11001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02
(2011-11-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1-010003

訴願駁回
限2011-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08
(2012-09-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07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2-010011
限2012-07-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1-26
(2012-09-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1-110029
限2012-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14
(2013-03-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
文號:20-102-050006
限2013-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11
(2014-08-0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8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20-103-090024
限2014-08-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1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11-02
(2015-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110004
事由:貴廠固定污染源鍋爐汽電共生程序(M73)排放管道(P731)104年第1季、第2季及105年第1季,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監測數據,季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未達85%以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授權所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04-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2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5-08-13
(2015-05-2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9條第1項
文號:32-104-080001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05
(2015-10-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5
事由:該廠M75管道P5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4-05
(2016-01-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文號:20-106-040003
事由: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依訴願法第81條第1項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7-06-29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7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5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B07-O01(初檢測值2,125ppm,背景濃度值1.5ppm)、B08-O01(初檢測值2,323ppm,背景濃度值1.7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6-29
(2017-05-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60058
事由:本局106年5月25日至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合成有機纖維化學製造程序 (M61)設備元件檢測,發現編號:A12-O05(初檢測值3,458ppm,背景濃度值2.11ppm)洩漏淨檢測值大於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所定「高雄市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管制及排放標準」第4條規定。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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