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電廠防治空污的設備也會排放廢水。圖片來源:Stuart Rankin(CC BY-NC 2.0)
2018/01/09 環境資訊中心 賴品瑀
環保署在去年底公告一波水污染防治加嚴新制,大幅加嚴了「放流水標準」中重金屬與氨氮等項目的標準,更要求燃煤電廠燃煤總汞量,從元旦開始,每半年得申報一次。
由於燃煤造成空污問題,近年主要排放大戶燃煤電廠,逐漸遭到緊盯並要求改善。不過,除了空保處要管,水保處也要規範燃煤品質。
環保署水保處處長葉俊宏指出,目前為了改善空污排放,燃煤電廠會設置濾袋、濕式處理防治設備,但這些設備在水洗後,將會排放廢水,若燃煤的品質不佳,這些廢水的含汞量也會因此提高。因此水保處也要求管制燃煤品質。
葉俊宏表示,環保署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的第49條之8,新增了燃煤發電廠需記錄申報燃煤總汞量相關資料,規定單次採購的燃煤總汞量不得高於乾基每公斤濃度0.45毫克、或前一年採購燃煤總汞量加權平均值高於乾基每公斤濃度0.3毫克,每年1、7月底要做申報。不符者需提出汞總量管理計畫,後續也可依準則裁罰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昨日(4日)立法院對於臨時會議程的朝野協商沒有達成共識,民進黨政府與立院黨團堅持於本次臨時會不處理社會已有共識、應儘快修正加嚴的空污法及礦業法,反而選擇要強勢通過社會批評不斷的勞基法修惡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對此聯合發表聲明,譴責執政黨罔顧改善空污的迫切需求與強烈呼聲,以及礦業法已進入委員會逐條審查的進展,拖延重要環境法案修法!執政黨只重視財團聲音,聽不見弱勢悲鳴,漠視人民基本的環境權與健康權!
今年跨年期間,全台西半部都壟罩在紫爆的嚴重有害健康等級,是近三年來最嚴重的空汙日。空污問題的嚴重性引發全國關注,環保署在去年六月就預告將修正空氣污染防制法,但行政院在本會期之初卻沒列為優先法案,一直到秋冬空污季引發民怨,賴清德院長才承諾將在本會期處理,但實際上行政院是拖延到會期結束前的最後一天才將修正草案交付衛環委員會審查,技術性的讓立法院來不及在本會期審議,讓人高度質疑執政黨解決空污問題的決心。礦業法修法亦是民間和朝野的共識,過去一年已進行兩次逐條審查,但賴清德院長上台後,不僅推出向業者傾斜的礦業法草案,同樣也是到會期的最後一週才排入議案進行實質審查。
(提高罰鍰下限、落實退場機制,21日環團出面,要求空污法關上後門。賴品瑀攝。)
環境資訊中心 2017年12月21日台北訊,賴品瑀報導
上週政院版空污法出爐後,引發爭論,尤其21日多個環團聯手舉行記者會,除了痛批「會同經濟部」是繼續開後門外,也提醒應該藉著加嚴標準、加重罰款下限、確實祭出停工手段,讓污染的工廠盡快退場,「不及格就當掉」。
「會同這個字已經造成延宕15年了」,來自高雄的環團指出,就是這個會同經濟部造成高屏總量管制15年來沒有動,美濃愛鄉協進會理事李永龍指出,以高雄來看,現在的主要污染源大多是國營事業,經濟部旗下的確有很多改善空間,「會同經濟部」繼續存在於空污法上,恐怕將是改善的阻礙。立委陳曼麗也表態反對繼續會同,預告在他自己要提出的版本上,將主張把會同改成會商。
除了會商之外,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也指出,高雄目前仍面臨工業區排放的有害廢棄物所造成的生命威脅,北南高雄各大工業區的附近3公里範圍,合計有4萬多名學童。王敏玲以仁大工業區為例,有致癌風險的1,3-丁二烯、苯、環氧乙烷、丙烯腈等有害空污污物含量,對孩童敏感族群超標達百倍。
環保署應有完整的決策權限
空污問題嚴重,空污法怎麼修引發爭論,面對工廠污染一犯再犯罰不怕的困境,空污法修法後能回應民眾對於工廠污染的焦慮嗎?
污染企業一犯再犯
台灣氯乙烯工廠(簡稱台氯)是一家經濟部發起聯合民營企業集資創設位於高雄林園石化區的VCM廠,年產氯乙烯45萬公噸。世界衛生組織判定VCM為一級致癌物,長年暴露於VCM的環境中,容易罹患肝癌、腦癌、肺癌,以及血癌。
攤開近兩年台氯的裁處記錄,2016年5月因揮發性有機物洩漏濃度超過排放標準,裁罰1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12月再次稽查,同一製程的揮發性有機物洩漏仍超過排放標準,裁處20萬元。隔年2017年1月,同一製程再次因同樣原因洩漏濃度超標,違反《空污法》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者,屬於違規情節重大,開罰空污法上限100萬。到了5月、6月及9月,同一製程仍因同樣原因超標受罰。
台灣醒報 譚有勝 2017/12/21
【台灣醒報記者譚有勝台北報導】針對空污法新制環保署「會同」經濟部,主導權將由經濟部掌控,環團21日紛紛批評,政府修法是為了經濟發展而不是人民健康,並提出3大訴求,包括將環保署「會同」經濟部改為「會商」、提高空污超標排放罰鍰下限、公開企業環境資訊等,才能解決空污問題。民進黨立委陳曼麗也允諾,將在臨時會提出爭取環保署「會商」經濟部,以免延宕空污總量管制的計劃。
針對此次空污法修法,「行政院版竟然配合經濟發展,並未落實空污法保護環境及健康的立法精神。」美濃愛鄉協進會理事李永龍指出,1999年,環團便要求政府在高屏地區實施總量管制,但是因為環保署需要「會同」經濟部,使這個計劃延宕了16年才落實,「若不是需要『會同』經濟部,高屏居民早就可以呼吸乾淨的空氣了。」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曾虹文表示,目前對於工廠排放污染的管制並不足以遏止企業污染行為,他更舉例,台氯去年賺了7.82億,但是超標排放污染物卻只被罰了100萬元,並不合理。雖然政府提高了裁罰金額的上限到2千萬元,但沒有調整下限,不足以威嚇業者減少空污排放量。
(圖:中油大林廠前天又傳出異味。(記者陳文嬋攝))
自由時報 2017-11-29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中油大林廠兩個月四度傳出異味,引發民眾不滿。針對前天又傳出異味,市府環保局昨依空污法再罰廿萬元,累計開罰二百八十萬元。
中油大林廠上個月十六日才因觸媒裂解程序M33停爐後吹驅,經燃燒塔燃燒後排放產生煙硝異味,被市府開罰十萬元;不料本月四日又發生烷化製程M37因起爐異常而跳俥,再度傳出惡臭異味;五日重新起爐又出包,將製程廢氣排放至燃燒塔,卻因燃燒不完全,致惡臭異味排放逸散。
市府環保局事隔三天後,深度查核廠區,再揪出三項缺失,尤以M32汽油加氫脫硫製程設備元件洩漏值達一萬一千多ppm,超過高市加嚴標準二千ppm達五倍,認定是重大缺失,依法重罰一百廿萬元。
不料,臨海工業區前天再飄散油氣惡臭異味,經環局駐區稽查人員稽查,揪出中油大林廠M33起爐不順,先是排放惡臭異味,遭環局依法開罰十萬元,後因濕氣壓縮機壓差異常導致跳俥,將製程內氣體排放至燃燒塔,因燃燒不完全而排放黑煙,環局再開罰十萬元。
謝謝核終的朋友這麼「用心」檢視我們努力工作的成果,事實上,我們也很希望能把推動「違法事由」公開的過程中,所遇到的一些經驗,不管是好的或是壞的,和也在倡議資料開放的朋友做一些交流與回饋,更希望其他人能給予我們一些建議,甚至指正。但現在臉書的書寫習慣通常只要求簡化,我們正苦惱於要怎麼把這個過程談出來,所以也謝謝你們的質疑給予我們嘮嘮叨叨說明這些過程細節的機會。
綠盟2015年還在摸索透明足跡計畫要如何展開的時候,就發現工業污染議題讓人很難關心起的原因就在缺乏更進一步的環境資料。比方說,如果想要知道隔壁的工廠在生產什麼、排放什麼,我們沒有辦法知道,即便檢舉後被開罰,也沒辦法違規行為到底是排放了什麼東西、超標多少而被開罰,開罰後工廠後續做什麼整治改善,附近區域還會不會一再承受同樣的污染,如果工廠發生緊急情況,會有什麼危險物質、要如何避難等等,我們一切都無從得知。
(圖為台肥台中廠在國慶連假十月九日偷排黃色的硝酸濃煙,被環保局依空污法重罰一百萬。(環保局提供))
自由時報 2017-10-14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環保局十二日接獲媒體指有民眾投訴,位在梧棲的台肥台中廠在國慶連假時,偷排黃色的硝酸濃煙,造成嚴重空污,稽查發現該廠在十月九日因硝酸製程設備故障,排放含有氮氧化物的大量黃色煙霧到大氣中,雖然梧棲空品測站PM2.5及氮氧化物等監測值未異常,但考量業者違規樣態,環保局昨天決定依空污法重罰一百萬元。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毒物科主任洪東榮指出,氮氧化物(NOx)是燃燒亞硝酸造成的強酸氣體,吸入後會刺激呼吸道導致咳嗽、呼吸困難症狀,嚴重者會造成呼吸衰竭致死。
投訴人林先生指當天看到煙囪不斷冒出黃色煙霧,聞到後感覺呼吸困難、喉嚨有灼熱感,擔心飄到市區危害會更嚴重,懷疑台肥趁連假期間,工業區周邊上班人員較稀少時偷排放廢氣,他錄下影片投訴媒體,並致電台肥台中廠,黃煙也在投訴後約十分鐘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