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03707901
企業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8-03-10
(2008-01-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2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0-097-03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因本案採樣程序經 鈞府認定具有瑕疵,依此數值據以告發處分訴願人之合法性、適當性即不存,惟避免此一情事再次發生,本局已積極蒐集相關案件例以其建立一套。

原處分撤銷,因本案採樣程序經 鈞府認定具有瑕疵,依此數值據以告發處分訴願人之合法性、適當性即不存。
不須改善 1,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1-08
(2007-10-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
文號:20-097-01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改處金額,本案原處分金額600,000元,因一年內相同條款因計算有誤,經高雄市政府中國民國97年8月13日高市府法一字第0970041668號訴願決定書,超過新台幣400,000元部分撤銷。
不須改善 6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6-06-13
(2006-03-2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5-06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訴願決定主文「原處分撤銷」依據訴願法第96條規定。本案稽查當時未查核於95年3月24日至25日期間內母火監控影像記錄,僅以訴願人工場工作記事簿之內容判定該廢氣燃燒塔之母火熄滅、次按訴願決定書理由五略述,廢氣燃燒塔之母火是否熄滅之情形,仍應以廢氣燃燒塔之感知器原始數據或監視器之影像記錄為準。

原處分撤銷,依據訴願法第96條規定訴願決定主文「原處分撤銷」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2-08-13
(2002-07-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1-000503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0-01-18
(2000-01-0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89-000276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東區營業處花蓮供油服務中心(花蓮庫區)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8-03-04
(2008-01-15)
花蓮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
文號:21-097-030047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8-02-22
(2008-01-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3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7-020009
限2008-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2-22
(2008-01-2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3月2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7-020010
限2008-03-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2-21
(2008-01-2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3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7-020006
限2008-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2-05
(2007-01-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第5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2-097-020001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1-23
(2007-12-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0元整,並限文到10日內提出申請,未經本府核准前,不得再從事土壤挖除、回填等作業,違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4條第2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制區管制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2-097-010001

實體駁回
不須改善 1,0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中營業處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8-01-29
(2007-10-05)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7-010056
不須改善 5,000
尚未繳款
2008-01-29
(2007-10-23)
南投縣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
文號:21-097-010057
不須改善 5,000
尚未繳款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07-02-01
(2006-05-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收受裁處書後30日內向本局申報符合法規標準之改善完成文件以供本局查驗,逾期未報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096-02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撤銷理由:經函請環署釋示依照環保署所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NIEA A447.71C)採樣,本局於於採樣時,稽查記錄上並未將排除殘油,水分雜質之步驟詳細記載,故為避免發生環保署釋示函說明二之爭議。故撤銷此案件。

原處分撤銷,環保局於採樣時,稽查記錄並未將排除殘油、水分雜質之步驟詳細記載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7-02-01
(2006-05-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收受裁處書後30日內向本局申報符合法規標準之改善完成文件以供本局查驗,逾期未報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20-096-02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撤銷理由:經函請環署釋示依照環保署所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NIEA A447.71C)採樣,本局於於採樣時,稽查記錄上並未將排除殘油,水分雜質之步驟詳細記載,故為避免發生環保署釋示函說明二之爭議。故撤銷此案件。

原處分撤銷,環保局於採樣時,稽查記錄並未將排除殘油、水分雜質之步驟詳細記載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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