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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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 (2021-01-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8200元整,臺端應於110年4月3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1月21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臺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臺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20 事由:一、立富畜牧場為登記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之豬隻畜牧場,屬於本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該畜牧場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二、立富畜牧場放流口排放放流水經採樣檢測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否 |
限2021-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8,2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2-09 (2021-01-2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20006 事由:臺端(管制編號:N14A1795)設籍於本縣二林鎮華崙里二鄰太平路四段926巷59弄建31號,為登記飼養規模二千頭以上豬隻畜牧場,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自營運,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於110年1月21日查察屬實。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5-25 (2020-03-1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87902元整,台端應於109年8月1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3月17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24 事由:於台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70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0.18倍)及懸浮固體為44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28.3倍),皆超過放流水標準;另台端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表凌晨24時為關機狀態,惟台端未依規定妥善維護並維持其正常功能。 |
否 |
限2020-08-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7,902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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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2020-03-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653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4月26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厭氣池(T01-5至T01-7)上方紅泥沼氣收集袋修復完成照片,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文件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現場如再經查發現有疏漏情形,仍將依法按次處罰。另水表未記錄部份,請檢具稽查當日迄今水表紀錄送本府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9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10-030012 事由:1.活性污泥曝氣池之廢水滿溢至畜舍與處理設施中間走道。 2.現場厭氣池(T01-5至T01-7)之紅泥沼氣袋塌陷以致廢水滿溢至槽體旁農地。 3.現場水電表紀錄及現場讀數,僅記錄至109年3月6日,未依規定每日紀錄。 |
否 |
限2021-04-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653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2-15 (2020-03-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2068元整,台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1月20日前),檢具厭氧池紅泥沼氣袋修補完成照片及曝氣池正常操作之改善文件。令水電表未依規定紀錄部分,請檢附稽查當日迄今水電表紀錄,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1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9-120010 事由:1.活性污泥曝氣池之廢水滿溢至畜舍與處理設施中間走道,另現場厭氣池(T01-5至T01-7)之紅泥沼氣袋塌陷以致廢水滿溢至槽體旁農地。2.現場水電表紀錄及現場讀數,僅記錄至109年3月6日,未依規定每日紀錄。 |
否 |
限2021-01-20前改善 待改善 |
202,068 尚未繳款 |
2020-06-29 (2020-05-1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5944元整,應於109年7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5月15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即可),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7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60031 事由:放流水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9,2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600mg/L)14.48倍;懸浮固體為9,0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倍數(150mg/L)59.33倍 |
否 |
限2020-07-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5,944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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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1 (2021-01-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36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4月2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10年1月13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倘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30003 事由: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87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57倍、生化需氧量337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80mg/L)41.125倍及化學需氧量148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23.67倍 |
否 |
限2021-04-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3,6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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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6 (2020-10-07)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臺端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110年4月9日前),檢具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正常運作之改善文件,否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60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0年04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10-030001 事由:放流口所設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並未正常作動,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妥善維護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
否 |
限2021-04-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02 (2020-04-3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6000元整,應於通知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4月30日後之水質檢測報告均可),及檢具109年5月1日起至提送日之水表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8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70004 事由: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558mg/L、生化需氧量234mg/L、化學需氧量79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廢水處理設施水電表累計讀數值。 |
否 |
限2020-08-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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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8 (2020-11-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1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5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11月03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利吉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54mg/L(標準限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濃度為682mg/L(標準限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限2021-03-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9-19 (2019-06-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090015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6月27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利吉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90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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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2020-11-3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2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0-020003 事由:台端所屬之黃有諒畜牧場於109年11月3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192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70mg/L,標準值600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1-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5,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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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2020-12-1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文號:34-110-010001 事由:貴醫院領有本局109年10月27日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高雄市毒核字第000195號),本局派員於109年12月17日至貴醫院進行毒性化學物質查核,經查貴醫院109年11月確未申報毒性化學物質「二甲基甲醯胺」運作量,業已違反上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2-13 (2018-01-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20038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9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107年1月至8月、感染性廢棄物(遭污染物品或器具類)(代碼:C-0514)107年1月、3月至8月,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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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9 (2020-08-2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台端於109年8月28日現場已啟動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100006 事由:放流水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正常通電啟用以維持其正常功能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0 (2020-03-21) *違規情節重大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10800元整,109年7月5日前,完成封閉無許可排放口並檢送證明文件報請本府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
110年1月28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測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規定限期完成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限改日期:109年07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 文號:30-109-060010 事由:場內活性污泥曝氣槽體有一可拆式的PVC硬管線,該管線排放活性污泥曝氣槽體廢(污)水,直接引導至最終沉澱池旁陰井後,再經由水泥管道流入場區旁安東二排(此管線非為申請植物澆灌核准管線) |
否 |
限2020-07-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410,800 分期繳款中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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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6 (2020-08-12)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30-109-100006 事由:本局派員於109年08月12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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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2020-08-14)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2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19 事由:台端(即國忠畜牧場)於本縣鹿港鎮詔安里竹圍巷132號從事畜牧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產生之事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8月14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9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處以罰鍰。 |
否 |
限2020-12-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4-19 (2020-02-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400元整,應於改善期限屆滿前(109年5月29日),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5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11 事由:於本縣鹿港鎮竹圍巷132號從事畜牧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產生之事業廢水排放於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3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8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懸浮固體82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5-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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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2020-07-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文到日起全部停工(養)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9-090012 事由:臺端於本市烏日區烏日里以春街10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局於109年7月28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臺端領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畜牧字第06116號)登載飼養規模為570頭豬,現場與臺端確認飼養頭數約為200餘頭豬,屬水污染防制法事業分類及定義飼養200頭以上豬隻應取得簡易排放許可證(文件)之事業,本案未取得排放許可證而逕行排放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限期改善部份:命臺端全部停工(養)。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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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6 (2020-05-25)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文號:40-109-080001 事由:查貴牧場再利用登記檢核期限至108年10月23日止,本局於109年5月2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稽查時於蒸煮設備旁地面發現些許廚餘及廚餘桶內裝有約10公斤之廚餘,惟貴事業目前未取得再利用檢核登記資格而有收受廚餘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2項次18規定,先予敘明。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8-22 (2019-05-21)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65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2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03 事由:從事畜牧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於108年5月21日放流水經稽查人員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9-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7,65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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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1 (2020-06-2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400元整,應於109年9月1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6月23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9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80002 事由: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濃度15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150mg/L)9.3倍及化學需氧量濃度169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600mg/L)1.816倍,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9-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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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 (2020-06-1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70001 事由:本局派員查獲臺端辦理本縣「陳天智住宅拆除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建築拆除業,屬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應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送審暨依規定進行網路申報作業;惟臺端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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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2020-05-1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文號:40-109-060010 事由:貴牧場從事乳牛飼養作業,目前飼養頭數約280頭左右,經查貴牧場飼養頭數已逾250頭,貴牧場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另查產出之禽畜糞堆置於場區外,惟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之收集設備或措施,且未有標示及產生異味。 |
否 | 不須改善 |
4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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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2020-03-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3200元整,台端應於109年7月10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以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稽查日109年3月17日後之檢驗報告均可)另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操作正常之證明文件,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及水質檢驗報告應經台端廢水處理專責人員確認簽章後,再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7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50026 事由:於台端放流口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707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00mg/L)0.18倍)及懸浮固體為44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50mg/L)28.3倍),皆超過放流水標準;另台端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放流水表凌晨24時為關機狀態,惟台端未依規定妥善維護並維持其正常功能。 |
否 |
限2020-07-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3,2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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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2020-03-04)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9-040006 事由:營運前未取得廢(污)水管理計畫核准。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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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2019-02-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800元整,貴中心所屬埔尾營區已於108年2月1日完成定期申報,爰本次不另訂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22 事由:遲於108年2月1日始申報每年1月底前應申報之前1年7月至12月水質水量資料 |
否 | 不須改善 |
7,8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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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2019-02-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台端已於108年2月21日完成定期申報,爰本次不另定 改善期限、內容。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40004 事由:遲於108年2月21日始申報每年1月底前應申報之前1年7月至12月水質水量資料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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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2019-07-02)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應於109年3月20日前,檢具改善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及委託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府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9年03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12 事由:於放流口採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為1950mg/L(放流水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12倍)、生化需氧量為606mg/L(放流水標準8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6.6倍)及化學需氧量為3000mg/L(放流水標準6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4倍),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20-03-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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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1 (2019-08-0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應於109年3月15日前,檢具水質水量申報資料已填具並上傳之改善證明文件,倘台端設有廢水處理專責人員,該改善證明文件應經其確認簽章後,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次處分。限改日期:109年03月1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09 事由:台端於本縣福興鄉福南段127、128、129地號(彰化縣福興鄉福南村3鄰下寮巷10-25號)從事豬隻飼養,經查台端未於108年7月底前,申報108年1月至6月水污染防治水質水量資料;未於109年1月底前,申報108年7月至12月上開資料 |
否 |
限2020-03-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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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6 (2019-12-10)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20005 事由:台端所屬之黃鄉如(A)畜牧場於108年12月10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674 mg/L,標準值60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0-02-1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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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2019-09-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9-011016 事由:一般廢棄物未予分類即行排出,不符主管機關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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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2019-11-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1-108-120013 事由:台端於本縣二林鎮石屚磘段309-2地號飼養豬隻,經本局108年11月18日現場稽查發現,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養豬,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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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2 (2019-09-1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110004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1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大榮畜牧股份有限公司畜牧場及煌家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00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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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2016-1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08-100118 事由:1.貴院於本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30之6號(1樓至4樓)從事醫院、醫事機構,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784-02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院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依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2.查貴院已於106年2月3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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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1 (2019-09-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8-100001 事由:臺端承攬之臺中市西屯區永安段0105-0000地號工程(管制編號:B23C3712)屬公告列管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依本局108年9月20日稽查結果,該工程向本局提出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前,事業廢棄物(營建混合物R-0503)即產出超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核准量10%(原計畫產出R-0503計16公噸,實際申報產出27.8公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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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2 (2018-12-14)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8-080005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12月14日至貴牧場稽查,經查貴牧場之廢(污)水處理設施-喜氣塘(設施編號:T01-03)旁有兩處未經許可核准之不明放流口且排放事業廢水至地面水體,並經本縣環境保護局人員投入追蹤劑後確認來源係由貴牧場排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5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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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9 (2019-07-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400元整,並限期108年10月31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12 事由: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6120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574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5290 mg/L(放流水標準4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4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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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2019-06-1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8-070005 事由:本局於108年6月10日17時1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中區柳川東路三段33號稽查,查獲貴機構廚房油污未有效收集貯存,致污染水溝之情事。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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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2019-03-18)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2200元整,並限期108年6月5日前,檢具廢水處理設施或措施具體改善證明文件或相關佐證資料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之水質檢驗報告,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8-040018 事由: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2 mg/L(放流水標準150mg/L)、生化需氧量581 mg/L(放流水標準80mg/L)、化學需氧量800 mg/L(放流水標準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9-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2,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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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2019-02-20)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請確實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之規定,對於廚餘再利用之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 處理,應按月作成紀錄,並妥善保存相關紀錄及證明文件3年,以供查核。倘再經相關環保機關勾稽或稽查等,查獲違規實情仍將依法辦理。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文號:40-108-030008 事由:台端於本縣芳苑鄉芳仁段172地號從事豬隻飼育作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2月20日派員赴現場執行督察結果,發現台端有收受一般家戶產出之廚餘,惟未將收受廚餘再利用來源、數量、用途及剩餘廢棄物處理,按月作成紀錄,妥善保存紀錄文件3年供查核。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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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2018-11-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07-120612 事由:本局於107年11月15日21時45分派員前往臺端於**區**路*段**巷**號設立之**牧場稽查,現場查獲貴場廚餘桶未妥善放置致廚餘污染路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18-11-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01 (2018-09-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文到日起全部停工(養)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02 事由:該牧場於本市烏日區溪南西段353地號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局於107年9月21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廢水未經處理即排放於農田側溝。查臺端(即阿祥牧場)領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86年度畜牧字第05917號)登載飼養規模為727頭豬,現場與臺端確認飼養頭數約為250頭豬,屬水污染防制法事業分類及定義飼養200頭以上豬隻應取得簡易排放許可證(文件)之事業,本案未取得排放許可證而逕行排放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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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2017-10-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台端業經本府以107年1月24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009008號函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在案,本府不另命停工(停止牛隻飼養)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13 事由:查台端未依規定申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或先取得廢(污)水排放土壤處理許可證即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土壤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1 (2017-10-0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另命台端應於文到180日內(108年3月18日前),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規定,完成水量自動監測設施、水質自動監測設施、攝錄影監視設施、連線傳輸設施及廢(污)水(前)處理設施獨立專用電子式電度表之設置,未依規定期限完成設置者,依法不得排放作業廢水於地面水體。 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0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業於107年10月31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384544號書函撤銷,另以107年10月31日府授環水字第1070384544號書函附裁處書(字號:30-107-100013)為適法處分。 事由:台端於兼氣池接一軟管,排放廢(污)水於鄰近農田從事澆灌行為,該行為屬繞流排放,且未依規定申請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或先取得廢(污)水排放土壤處理許可證即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土壤 |
否 | 不須改善 |
400,000 不須繳納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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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2018-06-1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文號:41-107-080489 事由:本局於107年6月15日9時6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后里區稽查,現場查獲貴場於屋外放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致有孳生蒼蠅蟲之情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規定。 |
否 |
限2018-06-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7-27 (2018-06-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命全部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70048 事由:查貴場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畜牧場,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畜牧業」,未領有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逕將飼養作業產生之廢水排放於周界外溝渠,且排放口採取水樣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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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2018-03-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7-070029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20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柏餘畜牧場)稽查時,發現台端經營之柏餘畜牧場未每日記錄其累計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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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2018-01-05)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17 事由: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逕將畜牧廢水排放於道路側溝,於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否 | 不須改善 |
3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